{"query":{"bool":{"must":[{"ids":{"values":["0101020-20070614-三讀-19821123-第六條"]}}],"filter":[]}},"page":1,"total":1,"total_page":1,"api_url":"\/api\/lawline?id[]=0101020-20070614-%E4%B8%89%E8%AE%80-19821123-%E7%AC%AC%E5%85%AD%E6%A2%9D","lawline":[{"法律代碼":"0101020","法律版本代碼":"20070614-三讀","法條代碼":"19821123-第六條","順序":5,"條號":"第六條","母層級":"","日期":20070614,"動作":"修正","內容":"郵電司掌理左列事項:\n 一、關於郵政規劃之核議事項。\n 二、關於郵政儲金、匯兌及簡易人壽保險規劃之核議事項。\n 三、關於郵政事業經營與其聯繫之規劃及策進事項。\n 四、關於郵政事業費率之核議事項。\n 五、關於郵政事業之監理事項。\n 六、關於通訊整體資源及相關政策之規劃事項。\n 七、關於通訊產業輔導、獎勵政策之規劃及策進事項。\n 八、關於通訊接近使用及普及服務之配合促進事項。\n 九、關於郵政及通訊之國際合作交流事項。\n 十、其他有關郵政事項。","前法版本":"20020611-三讀","此法版本":"20070614-三讀","說明":"一、本條第一款及第二款未修正。\n 二、配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之成立,原條文第三款至第七款所定掌理事項已移由該會辦理,爰予刪除。另配合修正原條文第八款及第九款,刪除有關電信事業部分相關文字,並移列為修正條文第三款及第四款。\n 三、原條文第十款移列為修正條文第五款,文字未修正。\n 四、配合通訊傳播基本法第三條第二項「國家通訊傳播整體資源之規劃及產業之輔導、獎勵,由行政院所屬機關依法辦理之。」規定,增訂修正條文第六款,將有關通訊整體資源及相關政策之規劃事項,列為交通部郵電司之掌理事項。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得基於監管需要提供相關建議。\n 五、配合通訊傳播基本法第三條第二項規定,增訂第七款,將有關產業之輔導、獎勵事項,列為交通部郵電司之掌理事項。\n 六、配合通訊傳播基本法第十二條「政府應配合通訊傳播委員會之規畫採必要措施,促進通訊傳播之接近使用及服務之普及。」規定,增訂第八款,將有關通訊接近使用及普及服務之配合促進事項,列為交通部郵電司之掌理事項。交通部應同時依據國家整體政策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之有關規劃方向辦理配合促進事項。\n 七、配合通訊傳播基本法第十五條「為提升通訊傳播之發展,政府應積極促進、參與國際合作,……。」規定,增訂第九款,將促進郵政及通訊之國際事務合作與交流事宜,列為交通部郵電司之掌理事項。\n 八、依通訊傳播基本法相關規定劃歸交通部郵電司掌理之事項,已增訂於修正條文第六款至第九款,另配合交通部郵電司相關電信業務已移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辦理,原條文第十一款爰酌作文字修正,並移列為修正條文第十款。","_id":"0101020-20070614-三讀-19821123-第六條","_prev_id":"0101020-20020611-三讀-19821123-第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