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ry":{"bool":{"must":[{"ids":{"values":["0101507-19831230-三讀-19831230-第二條"]}}],"filter":[]}},"page":1,"total":1,"total_page":1,"api_url":"\/api\/lawline?id[]=0101507-19831230-%E4%B8%89%E8%AE%80-19831230-%E7%AC%AC%E4%BA%8C%E6%A2%9D","lawline":[{"法律代碼":"0101507","法律版本代碼":"19831230-三讀","法條代碼":"19831230-第二條","順序":1,"條號":"第二條","母層級":"","日期":19831230,"動作":"全文修正","內容":"本會掌理左列事項:\n 一、證券募集與發行之核准及管理、監督事項。\n 二、證券上市之核定及買賣管理、監督事項。\n 三、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之核定及管理、監督事項。\n 四、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金融事業與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之核准及管理、監督事項。\n 五、證券商之特許及管理、監督事項。\n 六、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之指導與監督事項。\n 七、證券交易所之特許或許可及管理、監督事項。\n 八、證券商與證券交易所之負責人及業務人員之管理、監督事項。\n 九、公開發行證券公司之管理及財務、業務之檢查、監督事項。\n 十、融資、融券業務之聯繫及協調事項。\n 十一、證券之調查、統計、分析及資訊電子作業事項。\n 十二、證券管理之研究、發展、考核事項。\n 十三、證券管理法規之擬議事項。\n 十四、其他有關證券之管理事項。\n 本會對於前項各款有關審核、檢查、調查等工作之全部或一部,得委託其他單位辦理。","前法版本":"","此法版本":"19831230-三讀","說明":"","_id":"0101507-19831230-三讀-19831230-第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