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ry":{"bool":{"must":[{"term":{"法律代碼":"0101011"}},{"term":{"法條代碼":"19490506-第八條"}}],"filter":[]}},"page":1,"total":4,"total_page":1,"api_url":"\/api\/lawline?law_id=0101011&lawline_id=19490506-%E7%AC%AC%E5%85%AB%E6%A2%9D","lawline":[{"法律代碼":"0101011","法律版本代碼":"19561127-三讀","法條代碼":"19490506-第八條","順序":6,"條號":"第七條","母層級":"","日期":19561127,"動作":"未變更","內容":"民政司掌左列事項:\n 一、關於地方行政組織計劃之釐訂改進審核事項。\n 二、關於地方行政之指導監督,及地方行政人員之任免訓練考核獎懲事項。\n 三、關於地方自治之規劃監督指導,及地方自治人員之訓練考核獎懲事項。\n 四、關於選舉事項。\n 五、關於自治經費之籌劃監督事項。\n 六、關於地方行政概算之審核事項。\n 七、關於邊政輔導事項。\n 八、關於地方各級行政機關印信頒發事項。\n 九、關於禮制樂典之行政事項。\n 十、關於服制之釐訂事項。\n 十一、關於紀念典禮事項。\n 十二、關於人民之褒揚獎勛撫卹事項。\n 十三、關於國葬公葬及公墓事項。\n 十四、關於劃一時曆事項。\n 十五、關於先哲先烈祠宇與寺廟登記管理,及不屬其他部會職掌之宗教事項。\n 十六、關於名勝古蹟及古物之調查登記保管事項。\n 十七、關於其他民政事項。","前法版本":"","此法版本":"19490506-三讀","說明":"","_id":"0101011-19561127-三讀-19490506-第八條"},{"法律代碼":"0101011","法律版本代碼":"19630510-三讀","法條代碼":"19490506-第八條","順序":6,"條號":"第七條","母層級":"","日期":19630510,"動作":"未變更","內容":"民政司掌左列事項:\n 一、關於地方行政組織計劃之釐訂改進審核事項。\n 二、關於地方行政之指導監督,及地方行政人員之任免訓練考核獎懲事項。\n 三、關於地方自治之規劃監督指導,及地方自治人員之訓練考核獎懲事項。\n 四、關於選舉事項。\n 五、關於自治經費之籌劃監督事項。\n 六、關於地方行政概算之審核事項。\n 七、關於邊政輔導事項。\n 八、關於地方各級行政機關印信頒發事項。\n 九、關於禮制樂典之行政事項。\n 十、關於服制之釐訂事項。\n 十一、關於紀念典禮事項。\n 十二、關於人民之褒揚獎勛撫卹事項。\n 十三、關於國葬公葬及公墓事項。\n 十四、關於劃一時曆事項。\n 十五、關於先哲先烈祠宇與寺廟登記管理,及不屬其他部會職掌之宗教事項。\n 十六、關於名勝古蹟及古物之調查登記保管事項。\n 十七、關於其他民政事項。","前法版本":"","此法版本":"19490506-三讀","說明":"","_id":"0101011-19630510-三讀-19490506-第八條"},{"法律代碼":"0101011","法律版本代碼":"19490506-三讀","法條代碼":"19490506-第八條","順序":7,"條號":"第八條","母層級":"","日期":19490506,"動作":"全文修正","內容":"民政司掌左列事項。\n 一、關於地方行政組織計畫之釐訂改進審核事項。\n 二、關於地方行政之指導監督及地方行政人員之任免訓練考核獎懲事項。\n 三、關於地方自治之規劃監督指導及地方自治人員之訓練考核獎懲事項。\n 四、關於選舉事項。\n 五、關於自治經費之籌劃監督事項。\n 六、關於地方行政概算之審核事項。\n 七、關於邊政輔導事項。\n 八、關於地方各級行政機關印信頒發事項。\n 九、關於禮制樂典之行政事項。\n 十、關於服制之釐訂事項。\n 十一、關於紀念典禮事項。\n 十二、關於人民之褒揚獎勛撫卹事項。\n 十三、關於國葬公葬及公墓事項。\n 十四、關於劃一時曆事項。\n 十五、關於先哲先烈祠宇與寺廟登記管理及不屬其他部會職掌之宗教事項。\n 十六、關於名勝古蹟及古物之調查登記保管事項。\n 十七、關於其他民政事項。","前法版本":"","此法版本":"19490506-三讀","說明":"","_id":"0101011-19490506-三讀-19490506-第八條"},{"法律代碼":"0101011","法律版本代碼":"19560406-三讀","法條代碼":"19490506-第八條","順序":7,"條號":"第七條","母層級":"","日期":19560406,"動作":"未變更","內容":"民政司掌左列事項:\n 一、關於地方行政組織計劃之釐訂改進審核事項。\n 二、關於地方行政之指導監督,及地方行政人員之任免訓練考核獎懲事項。\n 三、關於地方自治之規劃監督指導,及地方自治人員之訓練考核獎懲事項。\n 四、關於選舉事項。\n 五、關於自治經費之籌劃監督事項。\n 六、關於地方行政概算之審核事項。\n 七、關於邊政輔導事項。\n 八、關於地方各級行政機關印信頒發事項。\n 九、關於禮制樂典之行政事項。\n 十、關於服制之釐訂事項。\n 十一、關於紀念典禮事項。\n 十二、關於人民之褒揚獎勛撫卹事項。\n 十三、關於國葬公葬及公墓事項。\n 十四、關於劃一時曆事項。\n 十五、關於先哲先烈祠宇與寺廟登記管理,及不屬其他部會職掌之宗教事項。\n 十六、關於名勝古蹟及古物之調查登記保管事項。\n 十七、關於其他民政事項。","前法版本":"","此法版本":"19490506-三讀","說明":"","_id":"0101011-19560406-三讀-19490506-第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