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ry":{"bool":{"must":[{"term":{"法律代碼":"0101177"}},{"term":{"法條代碼":"20040323-第九十三條之一"}}],"filter":[]}},"page":1,"total":6,"total_page":1,"api_url":"\/api\/lawline?law_id=0101177&lawline_id=20040323-%E7%AC%AC%E4%B9%9D%E5%8D%81%E4%B8%89%E6%A2%9D%E4%B9%8B%E4%B8%80","lawline":[{"法律代碼":"0101177","法律版本代碼":"20040323-三讀","法條代碼":"20040323-第九十三條之一","順序":116,"條號":"第九十三條之一","母層級":"第五章 妨害選舉罷免處罰","日期":20040323,"動作":"增訂","內容":"違反第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n 違反第六十三條第四項規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查獲之攝影器材沒收之。","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40323-三讀","說明":"一、本條新增。\n 二、為違反第六十三條第三、四項者,明定罰則。","_id":"0101177-20040323-三讀-20040323-第九十三條之一"},{"法律代碼":"0101177","法律版本代碼":"20050120-三讀","法條代碼":"20040323-第九十三條之一","順序":116,"條號":"第九十三條之一","母層級":"第五章 妨害選舉罷免處罰","日期":20050120,"動作":"未變更","內容":"違反第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n 違反第六十三條第四項規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查獲之攝影器材沒收之。","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40323-三讀","說明":"","_id":"0101177-20050120-三讀-20040323-第九十三條之一"},{"法律代碼":"0101177","法律版本代碼":"20050527-三讀","法條代碼":"20040323-第九十三條之一","順序":116,"條號":"第九十三條之一","母層級":"第五章 妨害選舉罷免處罰","日期":20050527,"動作":"未變更","內容":"違反第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n 違反第六十三條第四項規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查獲之攝影器材沒收之。","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40323-三讀","說明":"","_id":"0101177-20050527-三讀-20040323-第九十三條之一"},{"法律代碼":"0101177","法律版本代碼":"20051122-三讀","法條代碼":"20040323-第九十三條之一","順序":117,"條號":"第九十三條之一","母層級":"第五章 妨害選舉罷免處罰","日期":20051122,"動作":"未變更","內容":"違反第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n 違反第六十三條第四項規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查獲之攝影器材沒收之。","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40323-三讀","說明":"","_id":"0101177-20051122-三讀-20040323-第九十三條之一"},{"法律代碼":"0101177","法律版本代碼":"20060113-三讀","法條代碼":"20040323-第九十三條之一","順序":118,"條號":"第九十三條之一","母層級":"第五章 妨害選舉罷免處罰","日期":20060113,"動作":"未變更","內容":"違反第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n 違反第六十三條第四項規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查獲之攝影器材沒收之。","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40323-三讀","說明":"","_id":"0101177-20060113-三讀-20040323-第九十三條之一"},{"法律代碼":"0101177","法律版本代碼":"20060505-三讀","法條代碼":"20040323-第九十三條之一","順序":118,"條號":"第九十三條之一","母層級":"第五章 妨害選舉罷免處罰","日期":20060505,"動作":"未變更","內容":"違反第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n 違反第六十三條第四項規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查獲之攝影器材沒收之。","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40323-三讀","說明":"","_id":"0101177-20060505-三讀-20040323-第九十三條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