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ry":{"bool":{"must":[{"term":{"法律代碼":"0101177"}},{"term":{"法條代碼":"20071106-第五十六條"}}],"filter":[]}},"page":1,"total":15,"total_page":1,"api_url":"\/api\/lawline?law_id=0101177&lawline_id=20071106-%E7%AC%AC%E4%BA%94%E5%8D%81%E5%85%AD%E6%A2%9D","lawline":[{"法律代碼":"0101177","法律版本代碼":"20071106-三讀","法條代碼":"20071106-第五十六條","順序":55,"條號":"第五十六條","母層級":"第六節 選舉活動","日期":20071106,"動作":"全文修正","內容":"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有下列情事:\n 一、於競選活動期間之每日上午七時前或下午十時後,從事公開競選或助選活動。但不妨礙居民生活或社會安寧之活動,不在此限。\n 二、於投票日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n 三、妨害其他政黨或候選人競選活動。\n 四、邀請外國人民、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為第四十五條各款之行為。","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71106-三讀","說明":"","_id":"0101177-20071106-三讀-20071106-第五十六條"},{"法律代碼":"0101177","法律版本代碼":"20081107-三讀","法條代碼":"20071106-第五十六條","順序":55,"條號":"第五十六條","母層級":"第六節 選舉活動","日期":20081107,"動作":"未變更","內容":"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有下列情事:\n 一、於競選活動期間之每日上午七時前或下午十時後,從事公開競選或助選活動。但不妨礙居民生活或社會安寧之活動,不在此限。\n 二、於投票日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n 三、妨害其他政黨或候選人競選活動。\n 四、邀請外國人民、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為第四十五條各款之行為。","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71106-三讀","說明":"","_id":"0101177-20081107-三讀-20071106-第五十六條"},{"法律代碼":"0101177","法律版本代碼":"20090512-三讀","法條代碼":"20071106-第五十六條","順序":55,"條號":"第五十六條","母層級":"第六節 選舉活動","日期":20090512,"動作":"未變更","內容":"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有下列情事:\n 一、於競選活動期間之每日上午七時前或下午十時後,從事公開競選或助選活動。但不妨礙居民生活或社會安寧之活動,不在此限。\n 二、於投票日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n 三、妨害其他政黨或候選人競選活動。\n 四、邀請外國人民、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為第四十五條各款之行為。","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71106-三讀","說明":"","_id":"0101177-20090512-三讀-20071106-第五十六條"},{"法律代碼":"0101177","法律版本代碼":"20100819-三讀","法條代碼":"20071106-第五十六條","順序":55,"條號":"第五十六條","母層級":"第六節 選舉活動","日期":20100819,"動作":"未變更","內容":"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有下列情事:\n 一、於競選活動期間之每日上午七時前或下午十時後,從事公開競選或助選活動。但不妨礙居民生活或社會安寧之活動,不在此限。\n 二、於投票日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n 三、妨害其他政黨或候選人競選活動。\n 四、邀請外國人民、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為第四十五條各款之行為。","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71106-三讀","說明":"","_id":"0101177-20100819-三讀-20071106-第五十六條"},{"法律代碼":"0101177","法律版本代碼":"20110506-三讀","法條代碼":"20071106-第五十六條","順序":55,"條號":"第五十六條","母層級":"第六節 選舉活動","日期":20110506,"動作":"未變更","內容":"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有下列情事:\n 一、於競選活動期間之每日上午七時前或下午十時後,從事公開競選或助選活動。但不妨礙居民生活或社會安寧之活動,不在此限。\n 二、於投票日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n 三、妨害其他政黨或候選人競選活動。\n 四、邀請外國人民、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為第四十五條各款之行為。","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71106-三讀","說明":"","_id":"0101177-20110506-三讀-20071106-第五十六條"},{"法律代碼":"0101177","法律版本代碼":"20140513-三讀","法條代碼":"20071106-第五十六條","順序":56,"條號":"第五十六條","母層級":"第六節 選舉活動","日期":20140513,"動作":"未變更","內容":"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有下列情事:\n 一、於競選活動期間之每日上午七時前或下午十時後,從事公開競選或助選活動。但不妨礙居民生活或社會安寧之活動,不在此限。\n 二、於投票日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n 三、妨害其他政黨或候選人競選活動。\n 四、邀請外國人民、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為第四十五條各款之行為。","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71106-三讀","說明":"","_id":"0101177-20140513-三讀-20071106-第五十六條"},{"法律代碼":"0101177","法律版本代碼":"20150122-三讀","法條代碼":"20071106-第五十六條","順序":56,"條號":"第五十六條","母層級":"第六節 選舉活動","日期":20150122,"動作":"未變更","內容":"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有下列情事:\n 一、於競選活動期間之每日上午七時前或下午十時後,從事公開競選或助選活動。但不妨礙居民生活或社會安寧之活動,不在此限。\n 二、於投票日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n 三、妨害其他政黨或候選人競選活動。\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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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及罷免活動","日期":20161129,"動作":"修正","內容":"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有下列情事:\n 一、於競選或罷免活動期間之每日上午七時前或下午十時後,從事公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但不妨礙居民生活或社會安寧之活動,不在此限。\n 二、於投票日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n 三、妨害其他政黨或候選人競選活動;妨害其他政黨或其他人從事罷免活動。\n 四、邀請外國人民、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為第四十五條各款之行為。","前法版本":"20071106-三讀","此法版本":"20161129-三讀","說明":"一、本條修正。\n 二、配合本次關於選罷法中罷免相關事務之規定完備,爰修正本條,增修相關文字,以利適用。","_id":"0101177-20161129-三讀-20071106-第五十六條","_prev_id":"0101177-20071106-三讀-20071106-第五十六條"},{"法律代碼":"0101177","法律版本代碼":"20180417-三讀","法條代碼":"20071106-第五十六條","順序":56,"條號":"第五十六條","母層級":"第六節 選舉及罷免活動","日期":20180417,"動作":"未變更","內容":"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有下列情事:\n 一、於競選或罷免活動期間之每日上午七時前或下午十時後,從事公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但不妨礙居民生活或社會安寧之活動,不在此限。\n 二、於投票日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n 三、妨害其他政黨或候選人競選活動;妨害其他政黨或其他人從事罷免活動。\n 四、邀請外國人民、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為第四十五條各款之行為。","前法版本":"20071106-三讀","此法版本":"20161129-三讀","說明":"","_id":"0101177-20180417-三讀-20071106-第五十六條","_prev_id":"0101177-20071106-三讀-20071106-第五十六條"},{"法律代碼":"0101177","法律版本代碼":"20181228-三讀","法條代碼":"20071106-第五十六條","順序":56,"條號":"第五十六條","母層級":"第六節 選舉及罷免活動","日期":20181228,"動作":"未變更","內容":"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有下列情事:\n 一、於競選或罷免活動期間之每日上午七時前或下午十時後,從事公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但不妨礙居民生活或社會安寧之活動,不在此限。\n 二、於投票日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n 三、妨害其他政黨或候選人競選活動;妨害其他政黨或其他人從事罷免活動。\n 四、邀請外國人民、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為第四十五條各款之行為。","前法版本":"20071106-三讀","此法版本":"20161129-三讀","說明":"","_id":"0101177-20181228-三讀-20071106-第五十六條","_prev_id":"0101177-20071106-三讀-20071106-第五十六條"},{"法律代碼":"0101177","法律版本代碼":"20200417-三讀","法條代碼":"20071106-第五十六條","順序":56,"條號":"第五十六條","母層級":"第六節 選舉及罷免活動","日期":20200417,"動作":"未變更","內容":"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有下列情事:\n 一、於競選或罷免活動期間之每日上午七時前或下午十時後,從事公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但不妨礙居民生活或社會安寧之活動,不在此限。\n 二、於投票日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n 三、妨害其他政黨或候選人競選活動;妨害其他政黨或其他人從事罷免活動。\n 四、邀請外國人民、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為第四十五條各款之行為。","前法版本":"20071106-三讀","此法版本":"20161129-三讀","說明":"","_id":"0101177-20200417-三讀-20071106-第五十六條","_prev_id":"0101177-20071106-三讀-20071106-第五十六條"},{"法律代碼":"0101177","法律版本代碼":"20211130-三讀","法條代碼":"20071106-第五十六條","順序":56,"條號":"第五十六條","母層級":"第六節 選舉及罷免活動","日期":20211130,"動作":"未變更","內容":"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有下列情事:\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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