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ry":{"bool":{"must":[{"term":{"法律代碼":"0101218"}},{"term":{"法條代碼":"20080718-第三十三條"}}],"filter":[]}},"page":1,"total":8,"total_page":1,"api_url":"\/api\/lawline?law_id=0101218&lawline_id=20080718-%E7%AC%AC%E4%B8%89%E5%8D%81%E4%B8%89%E6%A2%9D","lawline":[{"法律代碼":"0101218","法律版本代碼":"bill-1050304070200400","法條代碼":"20080718-第三十三條","順序":11,"條號":"第三十三條","母層級":"","日期":20160315,"動作":"修正","內容":"依本法所處之行政罰,由監察院處罰之。\n前項行政罰之裁處權,因五年內不行使而消滅。\n第一項行政罰於確定後,應由監察院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並公開於電腦網路。","前法版本":"20080718-三讀","此法版本":"bill-1050304070200400","說明":"一、第一項未修正。\n\n二、依行政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行政罰之裁處權,因三年期間之經過而消滅。」考量合併選舉時擬參選人人數眾多,審酌裁罰機關調查人力,為應調查事證需要,並達到本法規範效果及目的,參酌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十五條規定,增列第二項,將本法行政罰之裁處權時效定為五年。\n\n三、配合第二項之增列,現行條文第二項移列於第三項,並酌作文字修正。","_id":"0101218-bill-1050304070200400-20080718-第三十三條","_prev_id":"0101218-20080718-三讀-20080718-第三十三條"},{"法律代碼":"0101218","法律版本代碼":"bill-1061225070300500","法條代碼":"20080718-第三十三條","順序":12,"條號":"(照案通過)\n第三十三條","母層級":"","日期":20180327,"動作":"修正","內容":"依本法所處之行政罰,由監察院處罰之。\n前項行政罰之裁處權,因五年內不行使而消滅。\n第一項行政罰於確定後,應由監察院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並公開於電腦網路。","前法版本":"20080718-三讀","此法版本":"bill-1061225070300500","說明":"委員高志鵬等23人提案:\n\n一、第一項未修正。\n\n二、依行政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行政罰之裁處權,因三年期間之經過而消滅。」考量合併選舉時擬參選人人數眾多,審酌裁罰機關調查人力,為應調查事證需要,並達到本法規範效果及目的,參酌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十五條規定,增列第二項,將本法行政罰之裁處權時效定為五年。\n\n三、配合第二項之增列,現行條文第二項移列於第三項,並酌作文字修正。\n\n審查會:\n\n照案通過。","_id":"0101218-bill-1061225070300500-20080718-第三十三條","_prev_id":"0101218-20080718-三讀-20080718-第三十三條"},{"法律代碼":"0101218","法律版本代碼":"20080718-三讀","法條代碼":"20080718-第三十三條","順序":32,"條號":"第三十三條","母層級":"","日期":20080718,"動作":"全文修正","內容":"依本法所處之行政罰,由監察院處罰之。\n 前項行政罰於確定後,應由監察院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並公開於電腦網路。","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80718-三讀","說明":"","_id":"0101218-20080718-三讀-20080718-第三十三條"},{"法律代碼":"0101218","法律版本代碼":"20081226-三讀","法條代碼":"20080718-第三十三條","順序":32,"條號":"第三十三條","母層級":"","日期":20081226,"動作":"未變更","內容":"依本法所處之行政罰,由監察院處罰之。\n 前項行政罰於確定後,應由監察院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並公開於電腦網路。","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80718-三讀","說明":"","_id":"0101218-20081226-三讀-20080718-第三十三條"},{"法律代碼":"0101218","法律版本代碼":"20100107-三讀","法條代碼":"20080718-第三十三條","順序":32,"條號":"第三十三條","母層級":"","日期":20100107,"動作":"未變更","內容":"依本法所處之行政罰,由監察院處罰之。\n 前項行政罰於確定後,應由監察院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並公開於電腦網路。","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80718-三讀","說明":"","_id":"0101218-20100107-三讀-20080718-第三十三條"},{"法律代碼":"0101218","法律版本代碼":"20141223-三讀","法條代碼":"20080718-第三十三條","順序":32,"條號":"第三十三條","母層級":"","日期":20141223,"動作":"未變更","內容":"依本法所處之行政罰,由監察院處罰之。\n 前項行政罰於確定後,應由監察院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並公開於電腦網路。","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80718-三讀","說明":"","_id":"0101218-20141223-三讀-20080718-第三十三條"},{"法律代碼":"0101218","法律版本代碼":"20170331-三讀","法條代碼":"20080718-第三十三條","順序":32,"條號":"第三十三條","母層級":"","日期":20170331,"動作":"未變更","內容":"依本法所處之行政罰,由監察院處罰之。\n 前項行政罰於確定後,應由監察院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並公開於電腦網路。","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80718-三讀","說明":"","_id":"0101218-20170331-三讀-20080718-第三十三條"},{"法律代碼":"0101218","法律版本代碼":"20180529-三讀","法條代碼":"20080718-第三十三條","順序":32,"條號":"第三十三條","母層級":"","日期":20180529,"動作":"修正","內容":"依本法所處之行政罰,由監察院處罰之。\n 前項行政罰之裁處權,因五年內不行使而消滅。\n 第一項行政罰於確定後,應由監察院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並公開於電腦網路。","前法版本":"20080718-三讀","此法版本":"20180529-三讀","說明":"一、第一項未修正。\n 二、依行政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行政罰之裁處權,因三年期間之經過而消滅。」考量合併選舉時擬參選人人數眾多,審酌裁罰機關調查人力,為應調查事證需要,並達到本法規範效果及目的,參酌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十五條規定,增列第二項,將本法行政罰之裁處權時效定為五年。\n 三、配合第二項之增列,原條文第二項移列於第三項,並酌作文字修正。","_id":"0101218-20180529-三讀-20080718-第三十三條","_prev_id":"0101218-20080718-三讀-20080718-第三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