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ry":{"bool":{"must":[{"term":{"法律代碼":"0101228"}},{"term":{"法條代碼":"20071219-第十二條"}}],"filter":[]}},"page":1,"total":5,"total_page":1,"api_url":"\/api\/lawline?law_id=0101228&lawline_id=20071219-%E7%AC%AC%E5%8D%81%E4%BA%8C%E6%A2%9D","lawline":[{"法律代碼":"0101228","法律版本代碼":"20071219-三讀","法條代碼":"20071219-第十二條","順序":11,"條號":"第十二條","母層級":"第三章 執業","日期":20071219,"動作":"全文修正","內容":"社會工作師執行下列業務:\n 一、行為、社會關係、婚姻、家庭、社會適應等問題之社會暨心理評估與處置。\n 二、各相關社會福利法規所定之保護性服務。\n 三、對個人、家庭、團體、社區之預防性及支持性服務。\n 四、社會福利服務資源之發掘、整合、運用與轉介。\n 五、社會福利機構、團體或於衛生、就業、教育、司法、國防等領域執行社會福利方案之設計、管理、研究發展、督導、評鑑與教育訓練等。\n 六、人民社會福利權之倡導。\n 七、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或會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領域或業務。","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71219-三讀","說明":"","_id":"0101228-20071219-三讀-20071219-第十二條"},{"法律代碼":"0101228","法律版本代碼":"20090512-三讀","法條代碼":"20071219-第十二條","順序":11,"條號":"第十二條","母層級":"第三章 執業","日期":20090512,"動作":"未變更","內容":"社會工作師執行下列業務:\n 一、行為、社會關係、婚姻、家庭、社會適應等問題之社會暨心理評估與處置。\n 二、各相關社會福利法規所定之保護性服務。\n 三、對個人、家庭、團體、社區之預防性及支持性服務。\n 四、社會福利服務資源之發掘、整合、運用與轉介。\n 五、社會福利機構、團體或於衛生、就業、教育、司法、國防等領域執行社會福利方案之設計、管理、研究發展、督導、評鑑與教育訓練等。\n 六、人民社會福利權之倡導。\n 七、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或會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領域或業務。","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71219-三讀","說明":"","_id":"0101228-20090512-三讀-20071219-第十二條"},{"法律代碼":"0101228","法律版本代碼":"20181130-三讀","法條代碼":"20071219-第十二條","順序":11,"條號":"第十二條","母層級":"第三章 執業","日期":20181130,"動作":"未變更","內容":"社會工作師執行下列業務:\n 一、行為、社會關係、婚姻、家庭、社會適應等問題之社會暨心理評估與處置。\n 二、各相關社會福利法規所定之保護性服務。\n 三、對個人、家庭、團體、社區之預防性及支持性服務。\n 四、社會福利服務資源之發掘、整合、運用與轉介。\n 五、社會福利機構、團體或於衛生、就業、教育、司法、國防等領域執行社會福利方案之設計、管理、研究發展、督導、評鑑與教育訓練等。\n 六、人民社會福利權之倡導。\n 七、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或會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領域或業務。","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71219-三讀","說明":"","_id":"0101228-20181130-三讀-20071219-第十二條"},{"法律代碼":"0101228","法律版本代碼":"20191213-三讀","法條代碼":"20071219-第十二條","順序":11,"條號":"第十二條","母層級":"第三章 執業","日期":20191213,"動作":"未變更","內容":"社會工作師執行下列業務:\n 一、行為、社會關係、婚姻、家庭、社會適應等問題之社會暨心理評估與處置。\n 二、各相關社會福利法規所定之保護性服務。\n 三、對個人、家庭、團體、社區之預防性及支持性服務。\n 四、社會福利服務資源之發掘、整合、運用與轉介。\n 五、社會福利機構、團體或於衛生、就業、教育、司法、國防等領域執行社會福利方案之設計、管理、研究發展、督導、評鑑與教育訓練等。\n 六、人民社會福利權之倡導。\n 七、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或會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領域或業務。","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71219-三讀","說明":"","_id":"0101228-20191213-三讀-20071219-第十二條"},{"法律代碼":"0101228","法律版本代碼":"20230523-三讀","法條代碼":"20071219-第十二條","順序":11,"條號":"第十二條","母層級":"第三章 執業","日期":20230523,"動作":"未變更","內容":"社會工作師執行下列業務:\n 一、行為、社會關係、婚姻、家庭、社會適應等問題之社會暨心理評估與處置。\n 二、各相關社會福利法規所定之保護性服務。\n 三、對個人、家庭、團體、社區之預防性及支持性服務。\n 四、社會福利服務資源之發掘、整合、運用與轉介。\n 五、社會福利機構、團體或於衛生、就業、教育、司法、國防等領域執行社會福利方案之設計、管理、研究發展、督導、評鑑與教育訓練等。\n 六、人民社會福利權之倡導。\n 七、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或會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領域或業務。","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71219-三讀","說明":"","_id":"0101228-20230523-三讀-20071219-第十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