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ry":{"bool":{"must":[{"term":{"法律代碼":"0101780"}},{"term":{"法條代碼":"20090612-第二十八條"}}],"filter":[]}},"page":1,"total":5,"total_page":1,"api_url":"\/api\/lawline?law_id=0101780&lawline_id=20090612-%E7%AC%AC%E4%BA%8C%E5%8D%81%E5%85%AB%E6%A2%9D","lawline":[{"法律代碼":"0101780","法律版本代碼":"20090612-三讀","法條代碼":"20090612-第二十八條","順序":27,"條號":"第二十八條","母層級":"第六章 撫卹","日期":20090612,"動作":"制定","內容":"因公死亡之教職員,除依前條規定給卹外,並增給一次撫卹金百分之二十五;因執行職務發生危險以致死亡者,增給百分之五十。\n 前項因公死亡人員,在職未滿十五年者,以十五年計;因執行職務發生危險以致死亡者,在職十五年以上未滿三十年,以三十年計。\n 依前二項規定加發之撫卹金,由私立學校依本條例施行前原私立學校教職員撫卹規定標準支給。","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90612-三讀","說明":"","_id":"0101780-20090612-三讀-20090612-第二十八條"},{"法律代碼":"0101780","法律版本代碼":"20131122-三讀","法條代碼":"20090612-第二十八條","順序":27,"條號":"第二十八條","母層級":"第六章 撫卹","日期":20131122,"動作":"未變更","內容":"因公死亡之教職員,除依前條規定給卹外,並增給一次撫卹金百分之二十五;因執行職務發生危險以致死亡者,增給百分之五十。\n 前項因公死亡人員,在職未滿十五年者,以十五年計;因執行職務發生危險以致死亡者,在職十五年以上未滿三十年,以三十年計。\n 依前二項規定加發之撫卹金,由私立學校依本條例施行前原私立學校教職員撫卹規定標準支給。","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90612-三讀","說明":"","_id":"0101780-20131122-三讀-20090612-第二十八條"},{"法律代碼":"0101780","法律版本代碼":"20150522-三讀","法條代碼":"20090612-第二十八條","順序":27,"條號":"第二十八條","母層級":"第六章 撫卹","日期":20150522,"動作":"未變更","內容":"因公死亡之教職員,除依前條規定給卹外,並增給一次撫卹金百分之二十五;因執行職務發生危險以致死亡者,增給百分之五十。\n 前項因公死亡人員,在職未滿十五年者,以十五年計;因執行職務發生危險以致死亡者,在職十五年以上未滿三十年,以三十年計。\n 依前二項規定加發之撫卹金,由私立學校依本條例施行前原私立學校教職員撫卹規定標準支給。","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90612-三讀","說明":"","_id":"0101780-20150522-三讀-20090612-第二十八條"},{"法律代碼":"0101780","法律版本代碼":"20190409-三讀","法條代碼":"20090612-第二十八條","順序":28,"條號":"第二十八條","母層級":"第六章 撫卹","日期":20190409,"動作":"未變更","內容":"因公死亡之教職員,除依前條規定給卹外,並增給一次撫卹金百分之二十五;因執行職務發生危險以致死亡者,增給百分之五十。\n 前項因公死亡人員,在職未滿十五年者,以十五年計;因執行職務發生危險以致死亡者,在職十五年以上未滿三十年,以三十年計。\n 依前二項規定加發之撫卹金,由私立學校依本條例施行前原私立學校教職員撫卹規定標準支給。","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90612-三讀","說明":"","_id":"0101780-20190409-三讀-20090612-第二十八條"},{"法律代碼":"0101780","法律版本代碼":"20230523-三讀","法條代碼":"20090612-第二十八條","順序":28,"條號":"第二十八條","母層級":"第六章 撫卹","日期":20230523,"動作":"未變更","內容":"因公死亡之教職員,除依前條規定給卹外,並增給一次撫卹金百分之二十五;因執行職務發生危險以致死亡者,增給百分之五十。\n 前項因公死亡人員,在職未滿十五年者,以十五年計;因執行職務發生危險以致死亡者,在職十五年以上未滿三十年,以三十年計。\n 依前二項規定加發之撫卹金,由私立學校依本條例施行前原私立學校教職員撫卹規定標準支給。","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90612-三讀","說明":"","_id":"0101780-20230523-三讀-20090612-第二十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