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ry":{"bool":{"must":[{"term":{"法律代碼":"0101835"}},{"term":{"法條代碼":"20030113-第十四條"}}],"filter":[]}},"page":1,"total":3,"total_page":1,"api_url":"\/api\/lawline?law_id=0101835&lawline_id=20030113-%E7%AC%AC%E5%8D%81%E5%9B%9B%E6%A2%9D","lawline":[{"法律代碼":"0101835","法律版本代碼":"bill-1051020070200600","法條代碼":"20030113-第十四條","順序":1,"條號":"第十四條","母層級":"","日期":20161025,"動作":"修正","內容":"犯第九條及第十一條之罪之犯罪所得,沒收之。其所移轉、變更、隱匿、掩飾、收受、持有、使用、搬運或媒介之重大犯罪所得,亦同。\n行為人違犯第九條及第十一條之罪,而有事實足以認定,行為人所得支配之前項規定以外財產,係源自與上開犯罪行為具有時間關聯性之其他犯罪行為所得,且不能證明其來源合法者,應予宣告沒收之。\n為保全前二項沒收,必要時,得酌量扣押其財產。\n對於外國政府、機構或國際組織依第十六條所簽訂之條約或協定或基於互惠原則,請求我國協助之案件,如所涉之犯罪行為符第三條所列之罪,雖非我國偵查或審判中者,亦得準用前三項之規定。","前法版本":"20030113-三讀","此法版本":"bill-1051020070200600","說明":"一、為有效防制洗錢犯罪,必須杜絕犯罪之誘因,而澈底剝奪行為人獲自犯罪行為之所得,乃是遏止財產犯罪之必要手段,更為維護財產秩序之公平正義所當為。\n\n二、擴大沒收之標的,除了與本案犯罪行為具有直接關連性者外,尚應擴及有事實足認為,行為人所保有之源自其他犯罪行為的財產,方足以貫徹禁止任何人保有犯罪所得之基本原則,爰參照奧地利刑法第20b條第1項、第165條擴大沒收洗錢犯罪行為人犯罪所得之立法例,修正本條之規定。","_id":"0101835-bill-1051020070200600-20030113-第十四條","_prev_id":"0101835-20030113-三讀-20030113-第十四條"},{"法律代碼":"0101835","法律版本代碼":"20030113-三讀","法條代碼":"20030113-第十四條","順序":15,"條號":"第十四條","母層級":"","日期":20030113,"動作":"全文修正","內容":"為防制國際洗錢活動,政府依互惠原則,得與外國政府、機構或國際組織簽訂防制洗錢之合作條約或其他國際書面協定。","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30113-三讀","說明":"","_id":"0101835-20030113-三讀-20030113-第十四條"},{"法律代碼":"0101835","法律版本代碼":"20060505-三讀","法條代碼":"20030113-第十四條","順序":15,"條號":"第十四條","母層級":"","日期":20060505,"動作":"未變更","內容":"為防制國際洗錢活動,政府依互惠原則,得與外國政府、機構或國際組織簽訂防制洗錢之合作條約或其他國際書面協定。","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30113-三讀","說明":"","_id":"0101835-20060505-三讀-20030113-第十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