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ry":{"bool":{"must":[{"term":{"法律代碼":"0101835"}},{"term":{"法條代碼":"20161209-第二十二條"}}],"filter":[]}},"page":1,"total":3,"total_page":1,"api_url":"\/api\/lawline?law_id=0101835&lawline_id=20161209-%E7%AC%AC%E4%BA%8C%E5%8D%81%E4%BA%8C%E6%A2%9D","lawline":[{"法律代碼":"0101835","法律版本代碼":"20161209-三讀","法條代碼":"20161209-第二十二條","順序":21,"條號":"第二十二條","母層級":"","日期":20161209,"動作":"全文修正","內容":"第六條第三項之查核、第六條第四項、第七條第五項、第八條第四項、第九條第四項、第十條第五項之裁處及其調查,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委辦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並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期陳報查核成效。","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161209-三讀","說明":"","_id":"0101835-20161209-三讀-20161209-第二十二條"},{"法律代碼":"0101835","法律版本代碼":"20181102-三讀","法條代碼":"20161209-第二十二條","順序":21,"條號":"第二十二條","母層級":"","日期":20181102,"動作":"修正","內容":"第六條第二項之查核,第六條第四項、第五項、第七條第五項、第八條第四項、第九條第四項、第十條第五項之裁處及其調查,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委辦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並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期陳報查核成效。","前法版本":"20161209-三讀","此法版本":"20181102-三讀","說明":"配合修正條文第六條之規定,將第六條「第三項」修正為「第二項」,並增列同條「第五項」。","_id":"0101835-20181102-三讀-20161209-第二十二條","_prev_id":"0101835-20161209-三讀-20161209-第二十二條"},{"法律代碼":"0101835","法律版本代碼":"20230519-三讀","法條代碼":"20161209-第二十二條","順序":23,"條號":"第二十二條","母層級":"","日期":20230519,"動作":"未變更","內容":"第六條第二項之查核,第六條第四項、第五項、第七條第五項、第八條第四項、第九條第四項、第十條第五項之裁處及其調查,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委辦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並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期陳報查核成效。","前法版本":"20161209-三讀","此法版本":"20181102-三讀","說明":"","_id":"0101835-20230519-三讀-20161209-第二十二條","_prev_id":"0101835-20161209-三讀-20161209-第二十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