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ry":{"bool":{"must":[{"term":{"法律代碼":"0101936"}},{"term":{"法條代碼":"19931119-第十條"}}],"filter":[]}},"page":1,"total":3,"total_page":1,"api_url":"\/api\/lawline?law_id=0101936&lawline_id=19931119-%E7%AC%AC%E5%8D%81%E6%A2%9D","lawline":[{"法律代碼":"0101936","法律版本代碼":"19931119-三讀","法條代碼":"19931119-第十條","順序":9,"條號":"第十條","母層級":"第一章 總則","日期":19931119,"動作":"全文修正","內容":"商標代理人,除委任契約另有限制外,得就關於商標之全部事務為一切必要之行為。但對商標專用權之處分,非受特別委任不得為之。\n 商標代理人有二人以上者,除申請人向商標主管機關陳明其代理行為應共同為之外,均得單獨為代理行為。\n 商標代理人之委任、更換,委任事務之限制、變更,或委任關係之消滅,非經商標主管機關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前法版本":"","此法版本":"19931119-三讀","說明":"","_id":"0101936-19931119-三讀-19931119-第十條"},{"法律代碼":"0101936","法律版本代碼":"19970415-三讀","法條代碼":"19931119-第十條","順序":9,"條號":"第十條","母層級":"第一章 總則","日期":19970415,"動作":"未變更","內容":"商標代理人,除委任契約另有限制外,得就關於商標之全部事務為一切必要之行為。但對商標專用權之處分,非受特別委任不得為之。\n 商標代理人有二人以上者,除申請人向商標主管機關陳明其代理行為應共同為之外,均得單獨為代理行為。\n 商標代理人之委任、更換,委任事務之限制、變更,或委任關係之消滅,非經商標主管機關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前法版本":"","此法版本":"19931119-三讀","說明":"","_id":"0101936-19970415-三讀-19931119-第十條"},{"法律代碼":"0101936","法律版本代碼":"20020514-三讀","法條代碼":"19931119-第十條","順序":9,"條號":"第十條","母層級":"第一章 總則","日期":20020514,"動作":"未變更","內容":"商標代理人,除委任契約另有限制外,得就關於商標之全部事務為一切必要之行為。但對商標專用權之處分,非受特別委任不得為之。\n 商標代理人有二人以上者,除申請人向商標主管機關陳明其代理行為應共同為之外,均得單獨為代理行為。\n 商標代理人之委任、更換,委任事務之限制、變更,或委任關係之消滅,非經商標主管機關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前法版本":"","此法版本":"19931119-三讀","說明":"","_id":"0101936-20020514-三讀-19931119-第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