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ry":{"bool":{"must":[{"term":{"法律代碼":"0102017"}},{"term":{"法條代碼":"19680124-第五十五條"}}],"filter":[]}},"page":1,"total":2,"total_page":1,"api_url":"\/api\/lawline?law_id=0102017&lawline_id=19680124-%E7%AC%AC%E4%BA%94%E5%8D%81%E4%BA%94%E6%A2%9D","lawline":[{"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19680124-三讀","法條代碼":"19680124-第五十五條","順序":54,"條號":"第五十五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19680124,"動作":"制定","內容":"汽車駕駛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吊銷其駕駛執照:\n 一、利用汽車犯罪,經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n 二、抗拒執行交通勤務之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人員之取締,因而引起傷害者。\n 三、撞傷正執行指揮勤務中之交通警察者。\n 四、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因而肇事致人於傷亡者。\n 依前項第一款吊銷其駕駛執照者,不得重新考領;依第二款至第四款吊銷駕駛執照者,三年內不得重新考領。","前法版本":"","此法版本":"19680124-三讀","說明":"","_id":"0102017-19680124-三讀-19680124-第五十五條"},{"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19690114-三讀","法條代碼":"19680124-第五十五條","順序":54,"條號":"第五十五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19690114,"動作":"未變更","內容":"汽車駕駛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吊銷其駕駛執照:\n 一、利用汽車犯罪,經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n 二、抗拒執行交通勤務之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人員之取締,因而引起傷害者。\n 三、撞傷正執行指揮勤務中之交通警察者。\n 四、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因而肇事致人於傷亡者。\n 依前項第一款吊銷其駕駛執照者,不得重新考領;依第二款至第四款吊銷駕駛執照者,三年內不得重新考領。","前法版本":"","此法版本":"19680124-三讀","說明":"","_id":"0102017-19690114-三讀-19680124-第五十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