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ry":{"bool":{"must":[{"term":{"法律代碼":"0102017"}},{"term":{"法條代碼":"19750711-第六十七條"}}],"filter":[]}},"page":1,"total":2,"total_page":1,"api_url":"\/api\/lawline?law_id=0102017&lawline_id=19750711-%E7%AC%AC%E5%85%AD%E5%8D%81%E4%B8%83%E6%A2%9D","lawline":[{"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19750711-三讀","法條代碼":"19750711-第六十七條","順序":66,"條號":"第六十七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19750711,"動作":"全文修正","內容":"汽車駕駛人曾依第五十四條第二項、第六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第六十二條第二項之規定吊銷駕駛執照者,不得考領駕駛執照。\n 汽車駕駛人曾依第三十五條第一項、第六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吊銷駕駛執照者,三年以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n 汽車駕駛人曾依本條例其他各條規定吊銷駕駛執照者,一年以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前法版本":"","此法版本":"19750711-三讀","說明":"","_id":"0102017-19750711-三讀-19750711-第六十七條"},{"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19810717-三讀","法條代碼":"19750711-第六十七條","順序":67,"條號":"第六十七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19810717,"動作":"修正","內容":"汽車駕駛人曾依第三十七條之一第二項、第五十四條第二項、第六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第六十二條第二項之規定吊銷駕駛執照者,不得考領駕駛執照。\n 汽車駕駛人曾依第二十七條第二項、第三十五條第一項、第三十七條之一第三項、第六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吊銷駕駛執照者,三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n 汽車駕駛人曾依本條例其他各條規定吊銷駕駛執照者,一年以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前法版本":"19750711-三讀","此法版本":"19810717-三讀","說明":"為配合本法第三十七條之一第二項、第三項及第二十七條第二項吊銷駕駛執照之規定,特修正本條。","_id":"0102017-19810717-三讀-19750711-第六十七條","_prev_id":"0102017-19750711-三讀-19750711-第六十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