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ry":{"bool":{"must":[{"term":{"法律代碼":"0102017"}},{"term":{"法條代碼":"19750711-第六十五條"}}],"filter":[]}},"page":1,"total":2,"total_page":1,"api_url":"\/api\/lawline?law_id=0102017&lawline_id=19750711-%E7%AC%AC%E5%85%AD%E5%8D%81%E4%BA%94%E6%A2%9D","lawline":[{"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19750711-三讀","法條代碼":"19750711-第六十五條","順序":64,"條號":"第六十五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19750711,"動作":"全文修正","內容":"汽車所有人、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經主管機關裁決後逾十日,未向管轄地方法院聲明異議,而又不依裁決繳納罰鍰或不繳送汽車牌照、駕駛執照者,依左列規定處理之。\n 一、原處分吊銷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者,由公路主管機關逕行註銷。\n 二、原處分吊扣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者,按其吊扣期間加倍處分之。\n 三、罰鍰不繳納者,按其罰鍰數額易處吊扣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n 前項第三款之汽車所有人、駕駛人如無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可資易處吊扣時,得就原處分之罰鍰加倍處罰;逾十日後仍不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前法版本":"","此法版本":"19750711-三讀","說明":"","_id":"0102017-19750711-三讀-19750711-第六十五條"},{"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19810717-三讀","法條代碼":"19750711-第六十五條","順序":65,"條號":"第六十五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19810717,"動作":"修正","內容":"汽車所有人、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經主管機關裁決後逾十日,未向管轄地方法院聲明異議,而又不依裁決繳納罰鍰或不繳送汽車牌照、駕駛執照者,依左列規定處理之:\n 一、原處分吊銷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者,由公路主管機關逕行註銷。\n 二、原處分吊扣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者,按其吊扣期間加倍處分之;仍不依限期繳送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者,吊銷其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n 三、罰鍰不繳納者,按其罰鍰數額易處吊扣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不依限期內繳送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者,吊銷其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n 前項第三款之汽車所有人、駕駛人如無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可資易處吊扣時,得就原處分之罰鍰加倍處罰;逾十日後仍不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前法版本":"19750711-三讀","此法版本":"19810717-三讀","說明":"現時汽車所有人、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經依規定吊扣其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者,汽車所有人或駕駛人多不依本條規定繳送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車輛仍照常行駛,無強制執行之手段,本條第一項第二、三兩款只有加倍處分或易處之規定,亦形同具文,此種案件懸而未結者,為數甚多,特修正本條例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以利執行。","_id":"0102017-19810717-三讀-19750711-第六十五條","_prev_id":"0102017-19750711-三讀-19750711-第六十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