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ry":{"bool":{"must":[{"term":{"法律代碼":"0102017"}},{"term":{"法條代碼":"19860513-第五十四條"}}],"filter":[]}},"page":1,"total":43,"total_page":1,"api_url":"\/api\/lawline?law_id=0102017&lawline_id=19860513-%E7%AC%AC%E4%BA%94%E5%8D%81%E5%9B%9B%E6%A2%9D","lawline":[{"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bill-1050315070200100","法條代碼":"19860513-第五十四條","順序":1,"條號":"第五十四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20160323,"動作":"修正","內容":"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n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仍強行闖越。\n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n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前法版本":"20120508-三讀","此法版本":"bill-1050315070200100","說明":"一、過去10年發生445件平交道交通事故,並造成161人喪命,169人受傷,財物損失與社會成本皆為天價。\n\n二、此等不依號誌指示闖越平交道交通事故之嚴重性不亞於酒駕,是以建議將罰鍰提升至酒駕標準,用以有效降低平交道事故。","_id":"0102017-bill-1050315070200100-19860513-第五十四條","_prev_id":"0102017-20120508-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19860513-三讀","法條代碼":"19860513-第五十四條","順序":53,"條號":"第五十四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19860513,"動作":"全文修正","內容":"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千元以上四千元以下罰鍰。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n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仍強行闖越者。\n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者。\n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者。","前法版本":"","此法版本":"19860513-三讀","說明":"","_id":"0102017-19860513-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19961231-三讀","法條代碼":"19860513-第五十四條","順序":54,"條號":"第五十四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19961231,"動作":"未變更","內容":"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千元以上四千元以下罰鍰。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n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仍強行闖越者。\n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者。\n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者。","前法版本":"","此法版本":"19860513-三讀","說明":"","_id":"0102017-19961231-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19970408-三讀","法條代碼":"19860513-第五十四條","順序":54,"條號":"第五十四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19970408,"動作":"未變更","內容":"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千元以上四千元以下罰鍰。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n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仍強行闖越者。\n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者。\n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者。","前法版本":"","此法版本":"19860513-三讀","說明":"","_id":"0102017-19970408-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19990330-三讀","法條代碼":"19860513-第五十四條","順序":54,"條號":"第五十四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19990330,"動作":"未變更","內容":"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千元以上四千元以下罰鍰。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n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仍強行闖越者。\n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者。\n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者。","前法版本":"","此法版本":"19860513-三讀","說明":"","_id":"0102017-19990330-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20010102-三讀","法條代碼":"19860513-第五十四條","順序":59,"條號":"第五十四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20010102,"動作":"未變更","內容":"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千元以上四千元以下罰鍰。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n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仍強行闖越者。\n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者。\n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者。","前法版本":"","此法版本":"19860513-三讀","說明":"","_id":"0102017-20010102-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20020607-三讀","法條代碼":"19860513-第五十四條","順序":63,"條號":"第五十四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20020607,"動作":"未變更","內容":"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千元以上四千元以下罰鍰。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n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仍強行闖越者。\n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者。\n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者。","前法版本":"","此法版本":"19860513-三讀","說明":"","_id":"0102017-20020607-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20021213-三讀","法條代碼":"19860513-第五十四條","順序":63,"條號":"第五十四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20021213,"動作":"未變更","內容":"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千元以上四千元以下罰鍰。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n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仍強行闖越者。\n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者。\n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者。","前法版本":"","此法版本":"19860513-三讀","說明":"","_id":"0102017-20021213-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20040409-三讀","法條代碼":"19860513-第五十四條","順序":63,"條號":"第五十四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20040409,"動作":"未變更","內容":"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千元以上四千元以下罰鍰。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n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仍強行闖越者。\n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者。\n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者。","前法版本":"","此法版本":"19860513-三讀","說明":"","_id":"0102017-20040409-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20050121-三讀","法條代碼":"19860513-第五十四條","順序":63,"條號":"第五十四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20050121,"動作":"未變更","內容":"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千元以上四千元以下罰鍰。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n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仍強行闖越者。\n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者。\n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者。","前法版本":"","此法版本":"19860513-三讀","說明":"","_id":"0102017-20050121-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20051122-三讀","法條代碼":"19860513-第五十四條","順序":63,"條號":"第五十四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20051122,"動作":"未變更","內容":"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千元以上四千元以下罰鍰。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n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仍強行闖越者。\n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者。\n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者。","前法版本":"","此法版本":"19860513-三讀","說明":"","_id":"0102017-20051122-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20051209-三讀","法條代碼":"19860513-第五十四條","順序":65,"條號":"第五十四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20051209,"動作":"修正","內容":"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n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仍強行闖越。\n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n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前法版本":"19860513-三讀","此法版本":"20051209-三讀","說明":"一、配合法制用語,將左列改下列,各款中「者」刪除。\n 二、罰鍰單位改為新臺幣。","_id":"0102017-20051209-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_prev_id":"0102017-19860513-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20070112-三讀","法條代碼":"19860513-第五十四條","順序":65,"條號":"第五十四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20070112,"動作":"未變更","內容":"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n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仍強行闖越。\n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n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前法版本":"19860513-三讀","此法版本":"20051209-三讀","說明":"","_id":"0102017-20070112-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_prev_id":"0102017-19860513-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20070614-三讀","法條代碼":"19860513-第五十四條","順序":65,"條號":"第五十四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20070614,"動作":"未變更","內容":"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n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仍強行闖越。\n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n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前法版本":"19860513-三讀","此法版本":"20051209-三讀","說明":"","_id":"0102017-20070614-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_prev_id":"0102017-19860513-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20080509-三讀","法條代碼":"19860513-第五十四條","順序":65,"條號":"第五十四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20080509,"動作":"未變更","內容":"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n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仍強行闖越。\n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n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前法版本":"19860513-三讀","此法版本":"20051209-三讀","說明":"","_id":"0102017-20080509-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_prev_id":"0102017-19860513-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20100420-三讀","法條代碼":"19860513-第五十四條","順序":65,"條號":"第五十四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20100420,"動作":"未變更","內容":"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n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仍強行闖越。\n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n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前法版本":"19860513-三讀","此法版本":"20051209-三讀","說明":"","_id":"0102017-20100420-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_prev_id":"0102017-19860513-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20110107-三讀","法條代碼":"19860513-第五十四條","順序":65,"條號":"第五十四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20110107,"動作":"未變更","內容":"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n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仍強行闖越。\n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n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前法版本":"19860513-三讀","此法版本":"20051209-三讀","說明":"","_id":"0102017-20110107-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_prev_id":"0102017-19860513-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20110422-三讀","法條代碼":"19860513-第五十四條","順序":65,"條號":"第五十四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20110422,"動作":"未變更","內容":"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n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仍強行闖越。\n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n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前法版本":"19860513-三讀","此法版本":"20051209-三讀","說明":"","_id":"0102017-20110422-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_prev_id":"0102017-19860513-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20110503-三讀","法條代碼":"19860513-第五十四條","順序":65,"條號":"第五十四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20110503,"動作":"未變更","內容":"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n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仍強行闖越。\n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n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前法版本":"19860513-三讀","此法版本":"20051209-三讀","說明":"","_id":"0102017-20110503-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_prev_id":"0102017-19860513-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20111104-三讀","法條代碼":"19860513-第五十四條","順序":65,"條號":"第五十四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20111104,"動作":"未變更","內容":"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n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仍強行闖越。\n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n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前法版本":"19860513-三讀","此法版本":"20051209-三讀","說明":"","_id":"0102017-20111104-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_prev_id":"0102017-19860513-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20111108-三讀","法條代碼":"19860513-第五十四條","順序":65,"條號":"第五十四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20111108,"動作":"未變更","內容":"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n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仍強行闖越。\n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n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前法版本":"19860513-三讀","此法版本":"20051209-三讀","說明":"","_id":"0102017-20111108-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_prev_id":"0102017-19860513-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20120508-三讀","法條代碼":"19860513-第五十四條","順序":65,"條號":"第五十四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20120508,"動作":"修正","內容":"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n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仍強行闖越。\n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n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前法版本":"20051209-三讀","此法版本":"20120508-三讀","說明":"將原法第一項條文「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修正為「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將第一款文字修正為「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仍強行闖越。」","_id":"0102017-20120508-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_prev_id":"0102017-20051209-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20130114-三讀","法條代碼":"19860513-第五十四條","順序":65,"條號":"第五十四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20130114,"動作":"未變更","內容":"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n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仍強行闖越。\n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n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前法版本":"20051209-三讀","此法版本":"20120508-三讀","說明":"","_id":"0102017-20130114-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_prev_id":"0102017-20051209-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20130416-三讀","法條代碼":"19860513-第五十四條","順序":65,"條號":"第五十四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20130416,"動作":"未變更","內容":"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n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仍強行闖越。\n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n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前法版本":"20051209-三讀","此法版本":"20120508-三讀","說明":"","_id":"0102017-20130416-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_prev_id":"0102017-20051209-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20131224-三讀","法條代碼":"19860513-第五十四條","順序":65,"條號":"第五十四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20131224,"動作":"未變更","內容":"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n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仍強行闖越。\n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n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前法版本":"20051209-三讀","此法版本":"20120508-三讀","說明":"","_id":"0102017-20131224-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_prev_id":"0102017-20051209-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20140530-三讀","法條代碼":"19860513-第五十四條","順序":65,"條號":"第五十四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20140530,"動作":"未變更","內容":"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n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仍強行闖越。\n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n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前法版本":"20051209-三讀","此法版本":"20120508-三讀","說明":"","_id":"0102017-20140530-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_prev_id":"0102017-20051209-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20141223-三讀","法條代碼":"19860513-第五十四條","順序":65,"條號":"第五十四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20141223,"動作":"未變更","內容":"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n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仍強行闖越。\n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n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前法版本":"20051209-三讀","此法版本":"20120508-三讀","說明":"","_id":"0102017-20141223-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_prev_id":"0102017-20051209-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20150505-三讀","法條代碼":"19860513-第五十四條","順序":68,"條號":"第五十四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20150505,"動作":"未變更","內容":"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n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仍強行闖越。\n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n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前法版本":"20051209-三讀","此法版本":"20120508-三讀","說明":"","_id":"0102017-20150505-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_prev_id":"0102017-20051209-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20161021-三讀","法條代碼":"19860513-第五十四條","順序":68,"條號":"第五十四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20161021,"動作":"未變更","內容":"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n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仍強行闖越。\n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n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前法版本":"20051209-三讀","此法版本":"20120508-三讀","說明":"","_id":"0102017-20161021-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_prev_id":"0102017-20051209-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20161101-三讀","法條代碼":"19860513-第五十四條","順序":68,"條號":"第五十四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20161101,"動作":"修正","內容":"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者,吊銷其駕駛執照:\n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仍強行闖越。\n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n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前法版本":"20120508-三讀","此法版本":"20161101-三讀","說明":"一、過去10年發生445件平交道交通事故,並造成161人喪命,169人受傷,財物損失與社會成本皆為天價。\n 二、此等不依號誌指示闖越平交道交通事故之嚴重性不亞於酒駕,爰將罰鍰提升至酒駕標準,用以有效降低平交道事故。\n 三、修正序文,其餘照原法條文,未修正。","_id":"0102017-20161101-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_prev_id":"0102017-20120508-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20180508-三讀","法條代碼":"19860513-第五十四條","順序":68,"條號":"第五十四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20180508,"動作":"未變更","內容":"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者,吊銷其駕駛執照:\n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仍強行闖越。\n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n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前法版本":"20120508-三讀","此法版本":"20161101-三讀","說明":"","_id":"0102017-20180508-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_prev_id":"0102017-20120508-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20180529-三讀","法條代碼":"19860513-第五十四條","順序":68,"條號":"第五十四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20180529,"動作":"未變更","內容":"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者,吊銷其駕駛執照:\n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仍強行闖越。\n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n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前法版本":"20120508-三讀","此法版本":"20161101-三讀","說明":"","_id":"0102017-20180529-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_prev_id":"0102017-20120508-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20190326-三讀","法條代碼":"19860513-第五十四條","順序":70,"條號":"第五十四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20190326,"動作":"未變更","內容":"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者,吊銷其駕駛執照:\n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仍強行闖越。\n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n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前法版本":"20120508-三讀","此法版本":"20161101-三讀","說明":"","_id":"0102017-20190326-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_prev_id":"0102017-20120508-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20190503-三讀","法條代碼":"19860513-第五十四條","順序":70,"條號":"第五十四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20190503,"動作":"未變更","內容":"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者,吊銷其駕駛執照:\n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仍強行闖越。\n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n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前法版本":"20120508-三讀","此法版本":"20161101-三讀","說明":"","_id":"0102017-20190503-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_prev_id":"0102017-20120508-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20190531-三讀","法條代碼":"19860513-第五十四條","順序":70,"條號":"第五十四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20190531,"動作":"未變更","內容":"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者,吊銷其駕駛執照:\n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仍強行闖越。\n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n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前法版本":"20120508-三讀","此法版本":"20161101-三讀","說明":"","_id":"0102017-20190531-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_prev_id":"0102017-20120508-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20200522-三讀","法條代碼":"19860513-第五十四條","順序":70,"條號":"第五十四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20200522,"動作":"未變更","內容":"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者,吊銷其駕駛執照:\n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仍強行闖越。\n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n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前法版本":"20120508-三讀","此法版本":"20161101-三讀","說明":"","_id":"0102017-20200522-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_prev_id":"0102017-20120508-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20201230-三讀","法條代碼":"19860513-第五十四條","順序":70,"條號":"第五十四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20201230,"動作":"未變更","內容":"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者,吊銷其駕駛執照:\n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仍強行闖越。\n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n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前法版本":"20120508-三讀","此法版本":"20161101-三讀","說明":"","_id":"0102017-20201230-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_prev_id":"0102017-20120508-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20210521-三讀","法條代碼":"19860513-第五十四條","順序":70,"條號":"第五十四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20210521,"動作":"未變更","內容":"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者,吊銷其駕駛執照:\n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仍強行闖越。\n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n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前法版本":"20120508-三讀","此法版本":"20161101-三讀","說明":"","_id":"0102017-20210521-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_prev_id":"0102017-20120508-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20211130-三讀","法條代碼":"19860513-第五十四條","順序":70,"條號":"第五十四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20211130,"動作":"未變更","內容":"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者,吊銷其駕駛執照:\n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仍強行闖越。\n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n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前法版本":"20120508-三讀","此法版本":"20161101-三讀","說明":"","_id":"0102017-20211130-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_prev_id":"0102017-20120508-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20211207-三讀","法條代碼":"19860513-第五十四條","順序":70,"條號":"第五十四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20211207,"動作":"未變更","內容":"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者,吊銷其駕駛執照:\n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仍強行闖越。\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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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n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前法版本":"20120508-三讀","此法版本":"20161101-三讀","說明":"","_id":"0102017-20220419-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_prev_id":"0102017-20120508-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法律代碼":"0102017","法律版本代碼":"20230414-三讀","法條代碼":"19860513-第五十四條","順序":71,"條號":"第五十四條","母層級":"第二章 汽車","日期":20230414,"動作":"未變更","內容":"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者,吊銷其駕駛執照:\n 一、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仍強行闖越。\n 二、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n 三、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前法版本":"20120508-三讀","此法版本":"20161101-三讀","說明":"","_id":"0102017-20230414-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_prev_id":"0102017-20120508-三讀-19860513-第五十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