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ry":{"bool":{"must":[{"term":{"法律代碼":"0103117"}},{"term":{"法條代碼":"19881117-第三條"}}],"filter":[]}},"page":1,"total":3,"total_page":1,"api_url":"\/api\/lawline?law_id=0103117&lawline_id=19881117-%E7%AC%AC%E4%B8%89%E6%A2%9D","lawline":[{"法律代碼":"0103117","法律版本代碼":"19881117-三讀","法條代碼":"19881117-第三條","順序":2,"條號":"第三條","母層級":"第一章 總則","日期":19881117,"動作":"制定","內容":"本法用辭定義如左:\n 一、種苗:指植物體之全部或一部可供繁殖或栽培之用者。\n 二、品種:指一植物群體,具有遺傳特性,與其他同種植物群體能作明確之區分者。\n 三、新品種:指一植物群體,具有與現有品種能辨別之一個以上顯著重要特性,且其主要性狀,具有遺傳性與穩定性者。\n 四、發現者:指發見品種之變異並具遺傳性與穩定性者。\n 五、育種者:指從事新品種育成之工作者。\n 六、種苗業者:指從事繁殖、輸出入、銷售種苗之事業者。\n 七、銷售:指以一定價格出售或實物交換之行為。\n 八、推廣:指將種苗介紹、供應他人採用之行為。","前法版本":"","此法版本":"19881117-三讀","說明":"","_id":"0103117-19881117-三讀-19881117-第三條"},{"法律代碼":"0103117","法律版本代碼":"20000428-三讀","法條代碼":"19881117-第三條","順序":2,"條號":"第三條","母層級":"第一章 總則","日期":20000428,"動作":"未變更","內容":"本法用辭定義如左:\n 一、種苗:指植物體之全部或一部可供繁殖或栽培之用者。\n 二、品種:指一植物群體,具有遺傳特性,與其他同種植物群體能作明確之區分者。\n 三、新品種:指一植物群體,具有與現有品種能辨別之一個以上顯著重要特性,且其主要性狀,具有遺傳性與穩定性者。\n 四、發現者:指發見品種之變異並具遺傳性與穩定性者。\n 五、育種者:指從事新品種育成之工作者。\n 六、種苗業者:指從事繁殖、輸出入、銷售種苗之事業者。\n 七、銷售:指以一定價格出售或實物交換之行為。\n 八、推廣:指將種苗介紹、供應他人採用之行為。","前法版本":"","此法版本":"19881117-三讀","說明":"","_id":"0103117-20000428-三讀-19881117-第三條"},{"法律代碼":"0103117","法律版本代碼":"20020108-三讀","法條代碼":"19881117-第三條","順序":2,"條號":"第三條","母層級":"第一章 總則","日期":20020108,"動作":"修正","內容":"本法用辭定義如左:\n 一、種苗:指植物體之全部或一部可供繁殖或栽培之用者。\n 二、品種:指一植物群體,具有遺傳特性,與其他同種植物群體能作明確之區分者。\n 三、新品種:指一植物群體,具有與現有品種能辨別之一個以上顯著重要特性,且其主要性狀,具有遺傳性與穩定性者。\n 四、基因轉殖:使用遺傳工程或分子生物等技術,將外源基因轉入植物細胞中,產生基因重組之現象,使表現具外源基因特性。但不包括傳統雜交、誘變、體外受精、植物分類學之科以下之細胞與原生質體融合、體細胞變異及染色體加倍等技術。\n 五、基因轉殖植物:指應用基因轉殖技術獲得之植株、種子及其衍生之後代。\n 六、發現者:指發見品種之變異並具遺傳性與穩定性者。\n 七、育種者:指從事新品種育成之工作者。\n 八、種苗業者:指從事繁殖、輸出入、銷售種苗之事業者。\n 九、銷售:指以一定價格出售或實物交換之行為。\n 十、推廣:指將種苗介紹、供應他人採用之行為。","前法版本":"19881117-三讀","此法版本":"20020108-三讀","說明":"配合第四條之一之增列,增訂用詞之定義,於第四及第五款,原條文第四款以後之款次順移。","_id":"0103117-20020108-三讀-19881117-第三條","_prev_id":"0103117-19881117-三讀-19881117-第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