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ry":{"bool":{"must":[{"term":{"法律代碼":"0103117"}},{"term":{"法條代碼":"20040330-第五十七條"}}],"filter":[]}},"page":1,"total":4,"total_page":1,"api_url":"\/api\/lawline?law_id=0103117&lawline_id=20040330-%E7%AC%AC%E4%BA%94%E5%8D%81%E4%B8%83%E6%A2%9D","lawline":[{"法律代碼":"0103117","法律版本代碼":"20040330-三讀","法條代碼":"20040330-第五十七條","順序":56,"條號":"第五十七條","母層級":"第六章 罰則","日期":20040330,"動作":"全文修正","內容":"不符依第四十四條第二項所定種苗業應具備條件或設備標準,經主管機關依第五十條第一項規定限期改善而屆期不改善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其情節重大者,得令其停止六個月以下之營業,復業後三個月內仍未改善者,並得報請上級主管機關核准廢止其登記。","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40330-三讀","說明":"","_id":"0103117-20040330-三讀-20040330-第五十七條"},{"法律代碼":"0103117","法律版本代碼":"20100817-三讀","法條代碼":"20040330-第五十七條","順序":56,"條號":"第五十七條","母層級":"第六章 罰則","日期":20100817,"動作":"未變更","內容":"不符依第四十四條第二項所定種苗業應具備條件或設備標準,經主管機關依第五十條第一項規定限期改善而屆期不改善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其情節重大者,得令其停止六個月以下之營業,復業後三個月內仍未改善者,並得報請上級主管機關核准廢止其登記。","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40330-三讀","說明":"","_id":"0103117-20100817-三讀-20040330-第五十七條"},{"法律代碼":"0103117","法律版本代碼":"20180508-三讀","法條代碼":"20040330-第五十七條","順序":56,"條號":"第五十七條","母層級":"第六章 罰則","日期":20180508,"動作":"未變更","內容":"不符依第四十四條第二項所定種苗業應具備條件或設備標準,經主管機關依第五十條第一項規定限期改善而屆期不改善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其情節重大者,得令其停止六個月以下之營業,復業後三個月內仍未改善者,並得報請上級主管機關核准廢止其登記。","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40330-三讀","說明":"","_id":"0103117-20180508-三讀-20040330-第五十七條"},{"法律代碼":"0103117","法律版本代碼":"20230502-三讀","法條代碼":"20040330-第五十七條","順序":57,"條號":"第五十七條","母層級":"第六章 罰則","日期":20230502,"動作":"未變更","內容":"不符依第四十四條第二項所定種苗業應具備條件或設備標準,經主管機關依第五十條第一項規定限期改善而屆期不改善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其情節重大者,得令其停止六個月以下之營業,復業後三個月內仍未改善者,並得報請上級主管機關核准廢止其登記。","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40330-三讀","說明":"","_id":"0103117-20230502-三讀-20040330-第五十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