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ry":{"bool":{"must":[{"term":{"法律代碼":"0103177"}},{"term":{"法條代碼":"20230516-第二條"}}],"filter":[]}},"page":1,"total":1,"total_page":1,"api_url":"\/api\/lawline?law_id=0103177&lawline_id=20230516-%E7%AC%AC%E4%BA%8C%E6%A2%9D","lawline":[{"法律代碼":"0103177","法律版本代碼":"20230516-三讀","法條代碼":"20230516-第二條","順序":1,"條號":"第二條","母層級":"","日期":20230516,"動作":"制定","內容":"本署掌理下列事項:\n 一、農田水利政策與法規之規劃、研擬、協調、執行及推動。\n 二、農田水利事業灌溉管理組織設置、監督、輔導與管理規章之研擬及推動。\n 三、農田水利之研究及國際交流。\n 四、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使用、收益、處分、保管制度之研擬、推動及執行。\n 五、農田水利資源調查之規劃、推動及協調。\n 六、農業灌溉水源工程之規劃、執行及推動。\n 七、農田水利災害防救業務之規劃、執行及推動。\n 八、農田灌溉、農田排水與農地重劃完成地區等農業工程更新改善計畫之規劃、督導、執行及推動。\n 九、農業灌溉水質管理、農業灌溉用水之調度與協調、農田水利設施維護與管理之規劃、執行、推動及督導。\n 十、其他有關農田水利事項。","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230516-三讀","說明":"","_id":"0103177-20230516-三讀-20230516-第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