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ry":{"bool":{"must":[{"term":{"法律代碼":"0103179"}},{"term":{"法條代碼":"20230516-第二條"}}],"filter":[]}},"page":1,"total":1,"total_page":1,"api_url":"\/api\/lawline?law_id=0103179&lawline_id=20230516-%E7%AC%AC%E4%BA%8C%E6%A2%9D","lawline":[{"法律代碼":"0103179","法律版本代碼":"20230516-三讀","法條代碼":"20230516-第二條","順序":1,"條號":"第二條","母層級":"","日期":20230516,"動作":"制定","內容":"本署掌理下列事項:\n 一、農村發展、水土保持政策與法規之規劃、擬訂、執行及督導。\n 二、農村土地利用與管理之規劃、協調、輔導及督導。\n 三、農村再生與農村人力培育之規劃、輔導、協調、審議、評鑑、執行及督導。\n 四、農村產業發展、農村文化、生態與景觀之調查、規劃、設計、輔導、推動及督導。\n 五、農村整體環境、農村基礎生產條件、生活機能改善與休閒農業等工程之規劃、設計、輔導、推動及督導。\n 六、集水區水土保持之調查、規劃、執行及督導。\n 七、山坡地治山防災工程、水土保持工程與植生綠化工程之調查、規劃、設計、執行及督導。\n 八、土石流、大規模崩塌與不安定土砂防災之策劃、調查、推動、協調及督導。\n 九、水土保持管理與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之策劃、推動、執行、督導及考核。\n 十、其他有關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事項。","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230516-三讀","說明":"","_id":"0103179-20230516-三讀-20230516-第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