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ry":{"bool":{"must":[{"term":{"法律代碼":"0103615"}},{"term":{"法條代碼":"20011221-第二十三條"}}],"filter":[]}},"page":1,"total":16,"total_page":1,"api_url":"\/api\/lawline?law_id=0103615&lawline_id=20011221-%E7%AC%AC%E4%BA%8C%E5%8D%81%E4%B8%89%E6%A2%9D","lawline":[{"法律代碼":"0103615","法律版本代碼":"20011221-三讀","法條代碼":"20011221-第二十三條","順序":22,"條號":"第二十三條","母層級":"第三章 促進就業","日期":20011221,"動作":"全文修正","內容":"中央主管機關於經濟不景氣致大量失業時,得鼓勵雇主協商工會或勞工,循縮減工作時間、調整薪資、辦理教育訓練等方式,以避免裁減員工;並得視實際需要,加強實施職業訓練或採取創造臨時就業機會、辦理創業貸款利息補貼等輔導措施;必要時,應發給相關津貼或補助金,促進其就業。\n 前項利息補貼、津貼與補助金之申請資格條件、項目、方式、期間、經費來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11221-三讀","說明":"","_id":"0103615-20011221-三讀-20011221-第二十三條"},{"法律代碼":"0103615","法律版本代碼":"20030429-三讀","法條代碼":"20011221-第二十三條","順序":22,"條號":"第二十三條","母層級":"第三章 促進就業","日期":20030429,"動作":"未變更","內容":"中央主管機關於經濟不景氣致大量失業時,得鼓勵雇主協商工會或勞工,循縮減工作時間、調整薪資、辦理教育訓練等方式,以避免裁減員工;並得視實際需要,加強實施職業訓練或採取創造臨時就業機會、辦理創業貸款利息補貼等輔導措施;必要時,應發給相關津貼或補助金,促進其就業。\n 前項利息補貼、津貼與補助金之申請資格條件、項目、方式、期間、經費來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11221-三讀","說明":"","_id":"0103615-20030429-三讀-20011221-第二十三條"},{"法律代碼":"0103615","法律版本代碼":"20030516-三讀","法條代碼":"20011221-第二十三條","順序":22,"條號":"第二十三條","母層級":"第三章 促進就業","日期":20030516,"動作":"未變更","內容":"中央主管機關於經濟不景氣致大量失業時,得鼓勵雇主協商工會或勞工,循縮減工作時間、調整薪資、辦理教育訓練等方式,以避免裁減員工;並得視實際需要,加強實施職業訓練或採取創造臨時就業機會、辦理創業貸款利息補貼等輔導措施;必要時,應發給相關津貼或補助金,促進其就業。\n 前項利息補貼、津貼與補助金之申請資格條件、項目、方式、期間、經費來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11221-三讀","說明":"","_id":"0103615-20030516-三讀-20011221-第二十三條"},{"法律代碼":"0103615","法律版本代碼":"20060505-三讀","法條代碼":"20011221-第二十三條","順序":22,"條號":"第二十三條","母層級":"第三章 促進就業","日期":20060505,"動作":"未變更","內容":"中央主管機關於經濟不景氣致大量失業時,得鼓勵雇主協商工會或勞工,循縮減工作時間、調整薪資、辦理教育訓練等方式,以避免裁減員工;並得視實際需要,加強實施職業訓練或採取創造臨時就業機會、辦理創業貸款利息補貼等輔導措施;必要時,應發給相關津貼或補助金,促進其就業。\n 前項利息補貼、津貼與補助金之申請資格條件、項目、方式、期間、經費來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11221-三讀","說明":"","_id":"0103615-20060505-三讀-20011221-第二十三條"},{"法律代碼":"0103615","法律版本代碼":"20070504-三讀","法條代碼":"20011221-第二十三條","順序":22,"條號":"第二十三條","母層級":"第三章 促進就業","日期":20070504,"動作":"未變更","內容":"中央主管機關於經濟不景氣致大量失業時,得鼓勵雇主協商工會或勞工,循縮減工作時間、調整薪資、辦理教育訓練等方式,以避免裁減員工;並得視實際需要,加強實施職業訓練或採取創造臨時就業機會、辦理創業貸款利息補貼等輔導措施;必要時,應發給相關津貼或補助金,促進其就業。\n 前項利息補貼、津貼與補助金之申請資格條件、項目、方式、期間、經費來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11221-三讀","說明":"","_id":"0103615-20070504-三讀-20011221-第二十三條"},{"法律代碼":"0103615","法律版本代碼":"20070614-三讀","法條代碼":"20011221-第二十三條","順序":22,"條號":"第二十三條","母層級":"第三章 促進就業","日期":20070614,"動作":"未變更","內容":"中央主管機關於經濟不景氣致大量失業時,得鼓勵雇主協商工會或勞工,循縮減工作時間、調整薪資、辦理教育訓練等方式,以避免裁減員工;並得視實際需要,加強實施職業訓練或採取創造臨時就業機會、辦理創業貸款利息補貼等輔導措施;必要時,應發給相關津貼或補助金,促進其就業。\n 前項利息補貼、津貼與補助金之申請資格條件、項目、方式、期間、經費來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11221-三讀","說明":"","_id":"0103615-20070614-三讀-20011221-第二十三條"},{"法律代碼":"0103615","法律版本代碼":"20080715-三讀","法條代碼":"20011221-第二十三條","順序":22,"條號":"第二十三條","母層級":"第三章 促進就業","日期":20080715,"動作":"未變更","內容":"中央主管機關於經濟不景氣致大量失業時,得鼓勵雇主協商工會或勞工,循縮減工作時間、調整薪資、辦理教育訓練等方式,以避免裁減員工;並得視實際需要,加強實施職業訓練或採取創造臨時就業機會、辦理創業貸款利息補貼等輔導措施;必要時,應發給相關津貼或補助金,促進其就業。\n 前項利息補貼、津貼與補助金之申請資格條件、項目、方式、期間、經費來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11221-三讀","說明":"","_id":"0103615-20080715-三讀-20011221-第二十三條"},{"法律代碼":"0103615","法律版本代碼":"20090421-三讀","法條代碼":"20011221-第二十三條","順序":22,"條號":"第二十三條","母層級":"第三章 促進就業","日期":20090421,"動作":"未變更","內容":"中央主管機關於經濟不景氣致大量失業時,得鼓勵雇主協商工會或勞工,循縮減工作時間、調整薪資、辦理教育訓練等方式,以避免裁減員工;並得視實際需要,加強實施職業訓練或採取創造臨時就業機會、辦理創業貸款利息補貼等輔導措施;必要時,應發給相關津貼或補助金,促進其就業。\n 前項利息補貼、津貼與補助金之申請資格條件、項目、方式、期間、經費來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11221-三讀","說明":"","_id":"0103615-20090421-三讀-20011221-第二十三條"},{"法律代碼":"0103615","法律版本代碼":"20120119-三讀","法條代碼":"20011221-第二十三條","順序":22,"條號":"第二十三條","母層級":"第三章 促進就業","日期":20120119,"動作":"未變更","內容":"中央主管機關於經濟不景氣致大量失業時,得鼓勵雇主協商工會或勞工,循縮減工作時間、調整薪資、辦理教育訓練等方式,以避免裁減員工;並得視實際需要,加強實施職業訓練或採取創造臨時就業機會、辦理創業貸款利息補貼等輔導措施;必要時,應發給相關津貼或補助金,促進其就業。\n 前項利息補貼、津貼與補助金之申請資格條件、項目、方式、期間、經費來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11221-三讀","說明":"","_id":"0103615-20120119-三讀-20011221-第二十三條"},{"法律代碼":"0103615","法律版本代碼":"20121113-三讀","法條代碼":"20011221-第二十三條","順序":22,"條號":"第二十三條","母層級":"第三章 促進就業","日期":20121113,"動作":"未變更","內容":"中央主管機關於經濟不景氣致大量失業時,得鼓勵雇主協商工會或勞工,循縮減工作時間、調整薪資、辦理教育訓練等方式,以避免裁減員工;並得視實際需要,加強實施職業訓練或採取創造臨時就業機會、辦理創業貸款利息補貼等輔導措施;必要時,應發給相關津貼或補助金,促進其就業。\n 前項利息補貼、津貼與補助金之申請資格條件、項目、方式、期間、經費來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11221-三讀","說明":"","_id":"0103615-20121113-三讀-20011221-第二十三條"},{"法律代碼":"0103615","法律版本代碼":"20131210-三讀","法條代碼":"20011221-第二十三條","順序":22,"條號":"第二十三條","母層級":"第三章 促進就業","日期":20131210,"動作":"未變更","內容":"中央主管機關於經濟不景氣致大量失業時,得鼓勵雇主協商工會或勞工,循縮減工作時間、調整薪資、辦理教育訓練等方式,以避免裁減員工;並得視實際需要,加強實施職業訓練或採取創造臨時就業機會、辦理創業貸款利息補貼等輔導措施;必要時,應發給相關津貼或補助金,促進其就業。\n 前項利息補貼、津貼與補助金之申請資格條件、項目、方式、期間、經費來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11221-三讀","說明":"","_id":"0103615-20131210-三讀-20011221-第二十三條"},{"法律代碼":"0103615","法律版本代碼":"20150602-三讀","法條代碼":"20011221-第二十三條","順序":22,"條號":"第二十三條","母層級":"第三章 促進就業","日期":20150602,"動作":"未變更","內容":"中央主管機關於經濟不景氣致大量失業時,得鼓勵雇主協商工會或勞工,循縮減工作時間、調整薪資、辦理教育訓練等方式,以避免裁減員工;並得視實際需要,加強實施職業訓練或採取創造臨時就業機會、辦理創業貸款利息補貼等輔導措施;必要時,應發給相關津貼或補助金,促進其就業。\n 前項利息補貼、津貼與補助金之申請資格條件、項目、方式、期間、經費來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11221-三讀","說明":"","_id":"0103615-20150602-三讀-20011221-第二十三條"},{"法律代碼":"0103615","法律版本代碼":"20150918-三讀","法條代碼":"20011221-第二十三條","順序":22,"條號":"第二十三條","母層級":"第三章 促進就業","日期":20150918,"動作":"未變更","內容":"中央主管機關於經濟不景氣致大量失業時,得鼓勵雇主協商工會或勞工,循縮減工作時間、調整薪資、辦理教育訓練等方式,以避免裁減員工;並得視實際需要,加強實施職業訓練或採取創造臨時就業機會、辦理創業貸款利息補貼等輔導措施;必要時,應發給相關津貼或補助金,促進其就業。\n 前項利息補貼、津貼與補助金之申請資格條件、項目、方式、期間、經費來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11221-三讀","說明":"","_id":"0103615-20150918-三讀-20011221-第二十三條"},{"法律代碼":"0103615","法律版本代碼":"20161021-三讀","法條代碼":"20011221-第二十三條","順序":22,"條號":"第二十三條","母層級":"第三章 促進就業","日期":20161021,"動作":"未變更","內容":"中央主管機關於經濟不景氣致大量失業時,得鼓勵雇主協商工會或勞工,循縮減工作時間、調整薪資、辦理教育訓練等方式,以避免裁減員工;並得視實際需要,加強實施職業訓練或採取創造臨時就業機會、辦理創業貸款利息補貼等輔導措施;必要時,應發給相關津貼或補助金,促進其就業。\n 前項利息補貼、津貼與補助金之申請資格條件、項目、方式、期間、經費來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11221-三讀","說明":"","_id":"0103615-20161021-三讀-20011221-第二十三條"},{"法律代碼":"0103615","法律版本代碼":"20181109-三讀","法條代碼":"20011221-第二十三條","順序":22,"條號":"第二十三條","母層級":"第三章 促進就業","日期":20181109,"動作":"未變更","內容":"中央主管機關於經濟不景氣致大量失業時,得鼓勵雇主協商工會或勞工,循縮減工作時間、調整薪資、辦理教育訓練等方式,以避免裁減員工;並得視實際需要,加強實施職業訓練或採取創造臨時就業機會、辦理創業貸款利息補貼等輔導措施;必要時,應發給相關津貼或補助金,促進其就業。\n 前項利息補貼、津貼與補助金之申請資格條件、項目、方式、期間、經費來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11221-三讀","說明":"","_id":"0103615-20181109-三讀-20011221-第二十三條"},{"法律代碼":"0103615","法律版本代碼":"20230421-三讀","法條代碼":"20011221-第二十三條","順序":22,"條號":"第二十三條","母層級":"第三章 促進就業","日期":20230421,"動作":"未變更","內容":"中央主管機關於經濟不景氣致大量失業時,得鼓勵雇主協商工會或勞工,循縮減工作時間、調整薪資、辦理教育訓練等方式,以避免裁減員工;並得視實際需要,加強實施職業訓練或採取創造臨時就業機會、辦理創業貸款利息補貼等輔導措施;必要時,應發給相關津貼或補助金,促進其就業。\n 前項利息補貼、津貼與補助金之申請資格條件、項目、方式、期間、經費來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11221-三讀","說明":"","_id":"0103615-20230421-三讀-20011221-第二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