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ry":{"bool":{"must":[{"term":{"法律代碼":"0103615"}},{"term":{"法條代碼":"20011221-第四十七條"}}],"filter":[]}},"page":1,"total":16,"total_page":1,"api_url":"\/api\/lawline?law_id=0103615&lawline_id=20011221-%E7%AC%AC%E5%9B%9B%E5%8D%81%E4%B8%83%E6%A2%9D","lawline":[{"法律代碼":"0103615","法律版本代碼":"20011221-三讀","法條代碼":"20011221-第四十七條","順序":47,"條號":"第四十七條","母層級":"第五章 外國人之聘僱與管理","日期":20011221,"動作":"全文修正","內容":"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前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之工作,應先以合理勞動條件在國內辦理招募,經招募無法滿足其需要時,始得就該不足人數提出申請,並應於招募時,將招募全部內容通知其事業單位之工會或勞工,並於外國人預定工作之場所公告之。\n 雇主依前項規定在國內辦理招募時,對於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所推介之求職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11221-三讀","說明":"","_id":"0103615-20011221-三讀-20011221-第四十七條"},{"法律代碼":"0103615","法律版本代碼":"20030429-三讀","法條代碼":"20011221-第四十七條","順序":47,"條號":"第四十七條","母層級":"第五章 外國人之聘僱與管理","日期":20030429,"動作":"未變更","內容":"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前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之工作,應先以合理勞動條件在國內辦理招募,經招募無法滿足其需要時,始得就該不足人數提出申請,並應於招募時,將招募全部內容通知其事業單位之工會或勞工,並於外國人預定工作之場所公告之。\n 雇主依前項規定在國內辦理招募時,對於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所推介之求職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11221-三讀","說明":"","_id":"0103615-20030429-三讀-20011221-第四十七條"},{"法律代碼":"0103615","法律版本代碼":"20030516-三讀","法條代碼":"20011221-第四十七條","順序":47,"條號":"第四十七條","母層級":"第五章 外國人之聘僱與管理","日期":20030516,"動作":"未變更","內容":"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前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之工作,應先以合理勞動條件在國內辦理招募,經招募無法滿足其需要時,始得就該不足人數提出申請,並應於招募時,將招募全部內容通知其事業單位之工會或勞工,並於外國人預定工作之場所公告之。\n 雇主依前項規定在國內辦理招募時,對於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所推介之求職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11221-三讀","說明":"","_id":"0103615-20030516-三讀-20011221-第四十七條"},{"法律代碼":"0103615","法律版本代碼":"20060505-三讀","法條代碼":"20011221-第四十七條","順序":47,"條號":"第四十七條","母層級":"第五章 外國人之聘僱與管理","日期":20060505,"動作":"未變更","內容":"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前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之工作,應先以合理勞動條件在國內辦理招募,經招募無法滿足其需要時,始得就該不足人數提出申請,並應於招募時,將招募全部內容通知其事業單位之工會或勞工,並於外國人預定工作之場所公告之。\n 雇主依前項規定在國內辦理招募時,對於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所推介之求職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11221-三讀","說明":"","_id":"0103615-20060505-三讀-20011221-第四十七條"},{"法律代碼":"0103615","法律版本代碼":"20070504-三讀","法條代碼":"20011221-第四十七條","順序":47,"條號":"第四十七條","母層級":"第五章 外國人之聘僱與管理","日期":20070504,"動作":"未變更","內容":"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前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之工作,應先以合理勞動條件在國內辦理招募,經招募無法滿足其需要時,始得就該不足人數提出申請,並應於招募時,將招募全部內容通知其事業單位之工會或勞工,並於外國人預定工作之場所公告之。\n 雇主依前項規定在國內辦理招募時,對於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所推介之求職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11221-三讀","說明":"","_id":"0103615-20070504-三讀-20011221-第四十七條"},{"法律代碼":"0103615","法律版本代碼":"20070614-三讀","法條代碼":"20011221-第四十七條","順序":47,"條號":"第四十七條","母層級":"第五章 外國人之聘僱與管理","日期":20070614,"動作":"未變更","內容":"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前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之工作,應先以合理勞動條件在國內辦理招募,經招募無法滿足其需要時,始得就該不足人數提出申請,並應於招募時,將招募全部內容通知其事業單位之工會或勞工,並於外國人預定工作之場所公告之。\n 雇主依前項規定在國內辦理招募時,對於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所推介之求職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11221-三讀","說明":"","_id":"0103615-20070614-三讀-20011221-第四十七條"},{"法律代碼":"0103615","法律版本代碼":"20080715-三讀","法條代碼":"20011221-第四十七條","順序":47,"條號":"第四十七條","母層級":"第五章 外國人之聘僱與管理","日期":20080715,"動作":"未變更","內容":"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前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之工作,應先以合理勞動條件在國內辦理招募,經招募無法滿足其需要時,始得就該不足人數提出申請,並應於招募時,將招募全部內容通知其事業單位之工會或勞工,並於外國人預定工作之場所公告之。\n 雇主依前項規定在國內辦理招募時,對於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所推介之求職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11221-三讀","說明":"","_id":"0103615-20080715-三讀-20011221-第四十七條"},{"法律代碼":"0103615","法律版本代碼":"20090421-三讀","法條代碼":"20011221-第四十七條","順序":47,"條號":"第四十七條","母層級":"第五章 外國人之聘僱與管理","日期":20090421,"動作":"未變更","內容":"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前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之工作,應先以合理勞動條件在國內辦理招募,經招募無法滿足其需要時,始得就該不足人數提出申請,並應於招募時,將招募全部內容通知其事業單位之工會或勞工,並於外國人預定工作之場所公告之。\n 雇主依前項規定在國內辦理招募時,對於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所推介之求職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11221-三讀","說明":"","_id":"0103615-20090421-三讀-20011221-第四十七條"},{"法律代碼":"0103615","法律版本代碼":"20120119-三讀","法條代碼":"20011221-第四十七條","順序":47,"條號":"第四十七條","母層級":"第五章 外國人之聘僱與管理","日期":20120119,"動作":"未變更","內容":"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前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之工作,應先以合理勞動條件在國內辦理招募,經招募無法滿足其需要時,始得就該不足人數提出申請,並應於招募時,將招募全部內容通知其事業單位之工會或勞工,並於外國人預定工作之場所公告之。\n 雇主依前項規定在國內辦理招募時,對於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所推介之求職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11221-三讀","說明":"","_id":"0103615-20120119-三讀-20011221-第四十七條"},{"法律代碼":"0103615","法律版本代碼":"20121113-三讀","法條代碼":"20011221-第四十七條","順序":47,"條號":"第四十七條","母層級":"第五章 外國人之聘僱與管理","日期":20121113,"動作":"未變更","內容":"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前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之工作,應先以合理勞動條件在國內辦理招募,經招募無法滿足其需要時,始得就該不足人數提出申請,並應於招募時,將招募全部內容通知其事業單位之工會或勞工,並於外國人預定工作之場所公告之。\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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