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ry":{"bool":{"must":[{"term":{"法律代碼":"0104318"}},{"term":{"法條代碼":"19950720-第五十條"}}],"filter":[]}},"page":1,"total":1,"total_page":1,"api_url":"\/api\/lawline?law_id=0104318&lawline_id=19950720-%E7%AC%AC%E4%BA%94%E5%8D%81%E6%A2%9D","lawline":[{"法律代碼":"0104318","法律版本代碼":"19950720-三讀","法條代碼":"19950720-第五十條","順序":49,"條號":"第五十條","母層級":"第六節 投票及開票","日期":19950720,"動作":"制定","內容":"投票所、開票所置主任監察員一人,監察員若干人,監察投票、開票工作。\n 前項監察員由各組候選人就所需人數平均推薦,送由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審核派充之。但經政黨推薦之候選人,其監察員之推薦,由所屬政黨為之。候選人或政黨得就其所推薦之監察員指定投票所、開票所,執行投票、開票監察工作,如指定之監察員超過該投票所、開票所規定名額時,以抽籤定之。投、開票所監察員,除候選人全屬同一政黨者外,不得全屬同一政黨,如有全屬同一政黨情事時,以抽籤更換之。\n 主任監察員及推薦不足額之監察員,由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就左列人員遴派之:\n 一、地方公正人士。\n 二、各機關、團體、學校人員。\n 三、大專院校成年學生。\n 監察員推薦及服務規則,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定之。","前法版本":"","此法版本":"19950720-三讀","說明":"","_id":"0104318-19950720-三讀-19950720-第五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