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ry":{"bool":{"must":[{"term":{"法律代碼":"0104318"}},{"term":{"法條代碼":"20031009-第五條"}}],"filter":[]}},"page":1,"total":11,"total_page":1,"api_url":"\/api\/lawline?law_id=0104318&lawline_id=20031009-%E7%AC%AC%E4%BA%94%E6%A2%9D","lawline":[{"法律代碼":"0104318","法律版本代碼":"20031009-三讀","法條代碼":"20031009-第五條","順序":4,"條號":"第五條","母層級":"第一章 總則","日期":20031009,"動作":"全文修正","內容":"選舉、罷免各種期間之計算,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但期間之末日,除因天然災害行政機關停止上班外,其為星期六、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時,不予延長。\n 本法所定投票日前幾日,應自投票日前一日起算,向前逆算至規定日數之當日;所定投票日後幾日,應自投票日次日起算,向後算至規定日數之當日;所定投票日幾日前,其期限之最終期日之計算,應自投票日前一日起算,向前逆算至規定日數之前一日,為該期限之終止日。\n 選舉、罷免之各種申請,以郵寄方式向選舉機關提出者,以選舉機關收件日期為準。","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31009-三讀","說明":"","_id":"0104318-20031009-三讀-20031009-第五條"},{"法律代碼":"0104318","法律版本代碼":"20040323-三讀","法條代碼":"20031009-第五條","順序":4,"條號":"第五條","母層級":"第一章 總則","日期":20040323,"動作":"未變更","內容":"選舉、罷免各種期間之計算,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但期間之末日,除因天然災害行政機關停止上班外,其為星期六、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時,不予延長。\n 本法所定投票日前幾日,應自投票日前一日起算,向前逆算至規定日數之當日;所定投票日後幾日,應自投票日次日起算,向後算至規定日數之當日;所定投票日幾日前,其期限之最終期日之計算,應自投票日前一日起算,向前逆算至規定日數之前一日,為該期限之終止日。\n 選舉、罷免之各種申請,以郵寄方式向選舉機關提出者,以選舉機關收件日期為準。","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31009-三讀","說明":"","_id":"0104318-20040323-三讀-20031009-第五條"},{"法律代碼":"0104318","法律版本代碼":"20060505-三讀","法條代碼":"20031009-第五條","順序":4,"條號":"第五條","母層級":"第一章 總則","日期":20060505,"動作":"未變更","內容":"選舉、罷免各種期間之計算,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但期間之末日,除因天然災害行政機關停止上班外,其為星期六、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時,不予延長。\n 本法所定投票日前幾日,應自投票日前一日起算,向前逆算至規定日數之當日;所定投票日後幾日,應自投票日次日起算,向後算至規定日數之當日;所定投票日幾日前,其期限之最終期日之計算,應自投票日前一日起算,向前逆算至規定日數之前一日,為該期限之終止日。\n 選舉、罷免之各種申請,以郵寄方式向選舉機關提出者,以選舉機關收件日期為準。","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31009-三讀","說明":"","_id":"0104318-20060505-三讀-20031009-第五條"},{"法律代碼":"0104318","法律版本代碼":"20070719-三讀","法條代碼":"20031009-第五條","順序":4,"條號":"第五條","母層級":"第一章 總則","日期":20070719,"動作":"未變更","內容":"選舉、罷免各種期間之計算,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但期間之末日,除因天然災害行政機關停止上班外,其為星期六、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時,不予延長。\n 本法所定投票日前幾日,應自投票日前一日起算,向前逆算至規定日數之當日;所定投票日後幾日,應自投票日次日起算,向後算至規定日數之當日;所定投票日幾日前,其期限之最終期日之計算,應自投票日前一日起算,向前逆算至規定日數之前一日,為該期限之終止日。\n 選舉、罷免之各種申請,以郵寄方式向選舉機關提出者,以選舉機關收件日期為準。","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31009-三讀","說明":"","_id":"0104318-20070719-三讀-20031009-第五條"},{"法律代碼":"0104318","法律版本代碼":"20071220-三讀","法條代碼":"20031009-第五條","順序":4,"條號":"第五條","母層級":"第一章 總則","日期":20071220,"動作":"未變更","內容":"選舉、罷免各種期間之計算,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但期間之末日,除因天然災害行政機關停止上班外,其為星期六、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時,不予延長。\n 本法所定投票日前幾日,應自投票日前一日起算,向前逆算至規定日數之當日;所定投票日後幾日,應自投票日次日起算,向後算至規定日數之當日;所定投票日幾日前,其期限之最終期日之計算,應自投票日前一日起算,向前逆算至規定日數之前一日,為該期限之終止日。\n 選舉、罷免之各種申請,以郵寄方式向選舉機關提出者,以選舉機關收件日期為準。","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31009-三讀","說明":"","_id":"0104318-20071220-三讀-20031009-第五條"},{"法律代碼":"0104318","法律版本代碼":"20090512-三讀","法條代碼":"20031009-第五條","順序":4,"條號":"第五條","母層級":"第一章 總則","日期":20090512,"動作":"未變更","內容":"選舉、罷免各種期間之計算,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但期間之末日,除因天然災害行政機關停止上班外,其為星期六、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時,不予延長。\n 本法所定投票日前幾日,應自投票日前一日起算,向前逆算至規定日數之當日;所定投票日後幾日,應自投票日次日起算,向後算至規定日數之當日;所定投票日幾日前,其期限之最終期日之計算,應自投票日前一日起算,向前逆算至規定日數之前一日,為該期限之終止日。\n 選舉、罷免之各種申請,以郵寄方式向選舉機關提出者,以選舉機關收件日期為準。","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31009-三讀","說明":"","_id":"0104318-20090512-三讀-20031009-第五條"},{"法律代碼":"0104318","法律版本代碼":"20170331-三讀","法條代碼":"20031009-第五條","順序":4,"條號":"第五條","母層級":"第一章 總則","日期":20170331,"動作":"未變更","內容":"選舉、罷免各種期間之計算,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但期間之末日,除因天然災害行政機關停止上班外,其為星期六、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時,不予延長。\n 本法所定投票日前幾日,應自投票日前一日起算,向前逆算至規定日數之當日;所定投票日後幾日,應自投票日次日起算,向後算至規定日數之當日;所定投票日幾日前,其期限之最終期日之計算,應自投票日前一日起算,向前逆算至規定日數之前一日,為該期限之終止日。\n 選舉、罷免之各種申請,以郵寄方式向選舉機關提出者,以選舉機關收件日期為準。","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31009-三讀","說明":"","_id":"0104318-20170331-三讀-20031009-第五條"},{"法律代碼":"0104318","法律版本代碼":"20181120-三讀","法條代碼":"20031009-第五條","順序":4,"條號":"第五條","母層級":"第一章 總則","日期":20181120,"動作":"未變更","內容":"選舉、罷免各種期間之計算,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但期間之末日,除因天然災害行政機關停止上班外,其為星期六、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時,不予延長。\n 本法所定投票日前幾日,應自投票日前一日起算,向前逆算至規定日數之當日;所定投票日後幾日,應自投票日次日起算,向後算至規定日數之當日;所定投票日幾日前,其期限之最終期日之計算,應自投票日前一日起算,向前逆算至規定日數之前一日,為該期限之終止日。\n 選舉、罷免之各種申請,以郵寄方式向選舉機關提出者,以選舉機關收件日期為準。","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31009-三讀","說明":"","_id":"0104318-20181120-三讀-20031009-第五條"},{"法律代碼":"0104318","法律版本代碼":"20200417-三讀","法條代碼":"20031009-第五條","順序":4,"條號":"第五條","母層級":"第一章 總則","日期":20200417,"動作":"未變更","內容":"選舉、罷免各種期間之計算,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但期間之末日,除因天然災害行政機關停止上班外,其為星期六、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時,不予延長。\n 本法所定投票日前幾日,應自投票日前一日起算,向前逆算至規定日數之當日;所定投票日後幾日,應自投票日次日起算,向後算至規定日數之當日;所定投票日幾日前,其期限之最終期日之計算,應自投票日前一日起算,向前逆算至規定日數之前一日,為該期限之終止日。\n 選舉、罷免之各種申請,以郵寄方式向選舉機關提出者,以選舉機關收件日期為準。","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31009-三讀","說明":"","_id":"0104318-20200417-三讀-20031009-第五條"},{"法律代碼":"0104318","法律版本代碼":"20211130-三讀","法條代碼":"20031009-第五條","順序":4,"條號":"第五條","母層級":"第一章 總則","日期":20211130,"動作":"未變更","內容":"選舉、罷免各種期間之計算,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但期間之末日,除因天然災害行政機關停止上班外,其為星期六、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時,不予延長。\n 本法所定投票日前幾日,應自投票日前一日起算,向前逆算至規定日數之當日;所定投票日後幾日,應自投票日次日起算,向後算至規定日數之當日;所定投票日幾日前,其期限之最終期日之計算,應自投票日前一日起算,向前逆算至規定日數之前一日,為該期限之終止日。\n 選舉、罷免之各種申請,以郵寄方式向選舉機關提出者,以選舉機關收件日期為準。","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31009-三讀","說明":"","_id":"0104318-20211130-三讀-20031009-第五條"},{"法律代碼":"0104318","法律版本代碼":"20230526-三讀","法條代碼":"20031009-第五條","順序":4,"條號":"第五條","母層級":"第一章 總則","日期":20230526,"動作":"修正","內容":"本法所定選舉、罷免各種期間之計算,除另有規定外,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但期間之末日,除因天然災害政府機關停止上班外,其為星期六、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時,不予延長。\n 本法所定投票日前幾日,自投票日前一日起算,向前逆算至規定日數之當日;所定投票日後幾日,自投票日次日起算,向後算至規定日數之當日;所定投票日幾日前,其期限之最終期日之計算,自投票日前一日起算,向前逆算至規定日數之前一日,為該期限之終止日。\n 選舉、罷免之各種申請,以郵寄方式向選舉機關提出者,以選舉機關收件日期為準。","前法版本":"20031009-三讀","此法版本":"20230526-三讀","說明":"","_id":"0104318-20230526-三讀-20031009-第五條","_prev_id":"0104318-20031009-三讀-20031009-第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