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ry":{"bool":{"must":[{"term":{"法律代碼":"0104318"}},{"term":{"法條代碼":"20031009-第十六條"}}],"filter":[]}},"page":1,"total":11,"total_page":1,"api_url":"\/api\/lawline?law_id=0104318&lawline_id=20031009-%E7%AC%AC%E5%8D%81%E5%85%AD%E6%A2%9D","lawline":[{"法律代碼":"0104318","法律版本代碼":"20031009-三讀","法條代碼":"20031009-第十六條","順序":15,"條號":"第十六條","母層級":"第二節 選舉人名冊","日期":20031009,"動作":"全文修正","內容":"選舉人名冊,除另有規定外,由鄉(鎮、市、區)戶政機關依據戶籍登記資料編造,應載明編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及戶籍地址;凡投票日前二十日已登錄戶籍登記資料,依規定有選舉人資格者,應一律編入名冊;投票日前二十日以後遷出之選舉人,仍應在原戶籍地行使選舉權。\n 返國行使選舉權之選舉人名冊,應由最後遷出國外時之原戶籍地戶政機關編造,並註記僑居地。\n 選舉人名冊編造後,除選舉委員會、鄉(鎮、市、區)公所、戶政機關依本法規定使用外,不得以抄寫、複印、攝影、錄音或其他任何方式對外提供。","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31009-三讀","說明":"","_id":"0104318-20031009-三讀-20031009-第十六條"},{"法律代碼":"0104318","法律版本代碼":"20040323-三讀","法條代碼":"20031009-第十六條","順序":15,"條號":"第十六條","母層級":"第二節 選舉人名冊","日期":20040323,"動作":"未變更","內容":"選舉人名冊,除另有規定外,由鄉(鎮、市、區)戶政機關依據戶籍登記資料編造,應載明編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及戶籍地址;凡投票日前二十日已登錄戶籍登記資料,依規定有選舉人資格者,應一律編入名冊;投票日前二十日以後遷出之選舉人,仍應在原戶籍地行使選舉權。\n 返國行使選舉權之選舉人名冊,應由最後遷出國外時之原戶籍地戶政機關編造,並註記僑居地。\n 選舉人名冊編造後,除選舉委員會、鄉(鎮、市、區)公所、戶政機關依本法規定使用外,不得以抄寫、複印、攝影、錄音或其他任何方式對外提供。","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31009-三讀","說明":"","_id":"0104318-20040323-三讀-20031009-第十六條"},{"法律代碼":"0104318","法律版本代碼":"20060505-三讀","法條代碼":"20031009-第十六條","順序":15,"條號":"第十六條","母層級":"第二節 選舉人名冊","日期":20060505,"動作":"未變更","內容":"選舉人名冊,除另有規定外,由鄉(鎮、市、區)戶政機關依據戶籍登記資料編造,應載明編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及戶籍地址;凡投票日前二十日已登錄戶籍登記資料,依規定有選舉人資格者,應一律編入名冊;投票日前二十日以後遷出之選舉人,仍應在原戶籍地行使選舉權。\n 返國行使選舉權之選舉人名冊,應由最後遷出國外時之原戶籍地戶政機關編造,並註記僑居地。\n 選舉人名冊編造後,除選舉委員會、鄉(鎮、市、區)公所、戶政機關依本法規定使用外,不得以抄寫、複印、攝影、錄音或其他任何方式對外提供。","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31009-三讀","說明":"","_id":"0104318-20060505-三讀-20031009-第十六條"},{"法律代碼":"0104318","法律版本代碼":"20070719-三讀","法條代碼":"20031009-第十六條","順序":15,"條號":"第十六條","母層級":"第二節 選舉人名冊","日期":20070719,"動作":"未變更","內容":"選舉人名冊,除另有規定外,由鄉(鎮、市、區)戶政機關依據戶籍登記資料編造,應載明編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及戶籍地址;凡投票日前二十日已登錄戶籍登記資料,依規定有選舉人資格者,應一律編入名冊;投票日前二十日以後遷出之選舉人,仍應在原戶籍地行使選舉權。\n 返國行使選舉權之選舉人名冊,應由最後遷出國外時之原戶籍地戶政機關編造,並註記僑居地。\n 選舉人名冊編造後,除選舉委員會、鄉(鎮、市、區)公所、戶政機關依本法規定使用外,不得以抄寫、複印、攝影、錄音或其他任何方式對外提供。","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31009-三讀","說明":"","_id":"0104318-20070719-三讀-20031009-第十六條"},{"法律代碼":"0104318","法律版本代碼":"20071220-三讀","法條代碼":"20031009-第十六條","順序":15,"條號":"第十六條","母層級":"第二節 選舉人名冊","日期":20071220,"動作":"未變更","內容":"選舉人名冊,除另有規定外,由鄉(鎮、市、區)戶政機關依據戶籍登記資料編造,應載明編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及戶籍地址;凡投票日前二十日已登錄戶籍登記資料,依規定有選舉人資格者,應一律編入名冊;投票日前二十日以後遷出之選舉人,仍應在原戶籍地行使選舉權。\n 返國行使選舉權之選舉人名冊,應由最後遷出國外時之原戶籍地戶政機關編造,並註記僑居地。\n 選舉人名冊編造後,除選舉委員會、鄉(鎮、市、區)公所、戶政機關依本法規定使用外,不得以抄寫、複印、攝影、錄音或其他任何方式對外提供。","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31009-三讀","說明":"","_id":"0104318-20071220-三讀-20031009-第十六條"},{"法律代碼":"0104318","法律版本代碼":"20090512-三讀","法條代碼":"20031009-第十六條","順序":15,"條號":"第十六條","母層級":"第二節 選舉人名冊","日期":20090512,"動作":"未變更","內容":"選舉人名冊,除另有規定外,由鄉(鎮、市、區)戶政機關依據戶籍登記資料編造,應載明編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及戶籍地址;凡投票日前二十日已登錄戶籍登記資料,依規定有選舉人資格者,應一律編入名冊;投票日前二十日以後遷出之選舉人,仍應在原戶籍地行使選舉權。\n 返國行使選舉權之選舉人名冊,應由最後遷出國外時之原戶籍地戶政機關編造,並註記僑居地。\n 選舉人名冊編造後,除選舉委員會、鄉(鎮、市、區)公所、戶政機關依本法規定使用外,不得以抄寫、複印、攝影、錄音或其他任何方式對外提供。","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31009-三讀","說明":"","_id":"0104318-20090512-三讀-20031009-第十六條"},{"法律代碼":"0104318","法律版本代碼":"20170331-三讀","法條代碼":"20031009-第十六條","順序":15,"條號":"第十六條","母層級":"第二節 選舉人名冊","日期":20170331,"動作":"未變更","內容":"選舉人名冊,除另有規定外,由鄉(鎮、市、區)戶政機關依據戶籍登記資料編造,應載明編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及戶籍地址;凡投票日前二十日已登錄戶籍登記資料,依規定有選舉人資格者,應一律編入名冊;投票日前二十日以後遷出之選舉人,仍應在原戶籍地行使選舉權。\n 返國行使選舉權之選舉人名冊,應由最後遷出國外時之原戶籍地戶政機關編造,並註記僑居地。\n 選舉人名冊編造後,除選舉委員會、鄉(鎮、市、區)公所、戶政機關依本法規定使用外,不得以抄寫、複印、攝影、錄音或其他任何方式對外提供。","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31009-三讀","說明":"","_id":"0104318-20170331-三讀-20031009-第十六條"},{"法律代碼":"0104318","法律版本代碼":"20181120-三讀","法條代碼":"20031009-第十六條","順序":15,"條號":"第十六條","母層級":"第二節 選舉人名冊","日期":20181120,"動作":"未變更","內容":"選舉人名冊,除另有規定外,由鄉(鎮、市、區)戶政機關依據戶籍登記資料編造,應載明編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及戶籍地址;凡投票日前二十日已登錄戶籍登記資料,依規定有選舉人資格者,應一律編入名冊;投票日前二十日以後遷出之選舉人,仍應在原戶籍地行使選舉權。\n 返國行使選舉權之選舉人名冊,應由最後遷出國外時之原戶籍地戶政機關編造,並註記僑居地。\n 選舉人名冊編造後,除選舉委員會、鄉(鎮、市、區)公所、戶政機關依本法規定使用外,不得以抄寫、複印、攝影、錄音或其他任何方式對外提供。","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31009-三讀","說明":"","_id":"0104318-20181120-三讀-20031009-第十六條"},{"法律代碼":"0104318","法律版本代碼":"20200417-三讀","法條代碼":"20031009-第十六條","順序":15,"條號":"第十六條","母層級":"第二節 選舉人名冊","日期":20200417,"動作":"未變更","內容":"選舉人名冊,除另有規定外,由鄉(鎮、市、區)戶政機關依據戶籍登記資料編造,應載明編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及戶籍地址;凡投票日前二十日已登錄戶籍登記資料,依規定有選舉人資格者,應一律編入名冊;投票日前二十日以後遷出之選舉人,仍應在原戶籍地行使選舉權。\n 返國行使選舉權之選舉人名冊,應由最後遷出國外時之原戶籍地戶政機關編造,並註記僑居地。\n 選舉人名冊編造後,除選舉委員會、鄉(鎮、市、區)公所、戶政機關依本法規定使用外,不得以抄寫、複印、攝影、錄音或其他任何方式對外提供。","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31009-三讀","說明":"","_id":"0104318-20200417-三讀-20031009-第十六條"},{"法律代碼":"0104318","法律版本代碼":"20211130-三讀","法條代碼":"20031009-第十六條","順序":15,"條號":"第十六條","母層級":"第二節 選舉人名冊","日期":20211130,"動作":"未變更","內容":"選舉人名冊,除另有規定外,由鄉(鎮、市、區)戶政機關依據戶籍登記資料編造,應載明編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及戶籍地址;凡投票日前二十日已登錄戶籍登記資料,依規定有選舉人資格者,應一律編入名冊;投票日前二十日以後遷出之選舉人,仍應在原戶籍地行使選舉權。\n 返國行使選舉權之選舉人名冊,應由最後遷出國外時之原戶籍地戶政機關編造,並註記僑居地。\n 選舉人名冊編造後,除選舉委員會、鄉(鎮、市、區)公所、戶政機關依本法規定使用外,不得以抄寫、複印、攝影、錄音或其他任何方式對外提供。","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031009-三讀","說明":"","_id":"0104318-20211130-三讀-20031009-第十六條"},{"法律代碼":"0104318","法律版本代碼":"20230526-三讀","法條代碼":"20031009-第十六條","順序":16,"條號":"第十六條","母層級":"第二節 選舉人名冊","日期":20230526,"動作":"修正","內容":"選舉人名冊,除另有規定外,由鄉(鎮、市、區)戶政機關依據戶籍登記資料編造,應載明編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及戶籍地址;凡投票日前二十日已登錄戶籍登記資料,依規定有選舉人資格者,應一律編入名冊;投票日前二十日以後遷出之選舉人,仍應在原戶籍地之投票所投票。\n 返國行使選舉權之選舉人名冊,應由最後遷出國外時之原戶籍地戶政機關編造。\n 選舉人名冊編造後,除選舉委員會、鄉(鎮、市、區)公所、戶政機關依本法規定使用外,不得以抄寫、複印、攝影、錄音或其他任何方式對外提供。","前法版本":"20031009-三讀","此法版本":"20230526-三讀","說明":"","_id":"0104318-20230526-三讀-20031009-第十六條","_prev_id":"0104318-20031009-三讀-20031009-第十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