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ry":{"bool":{"must":[{"term":{"法律代碼":"0104565"}},{"term":{"法條代碼":"20110614-第五十一條"}}],"filter":[]}},"page":1,"total":6,"total_page":1,"api_url":"\/api\/lawline?law_id=0104565&lawline_id=20110614-%E7%AC%AC%E4%BA%94%E5%8D%81%E4%B8%80%E6%A2%9D","lawline":[{"法律代碼":"0104565","法律版本代碼":"20110614-三讀","法條代碼":"20110614-第五十一條","順序":50,"條號":"第五十一條","母層級":"第七章 職務法庭","日期":20110614,"動作":"制定","內容":"法官之懲戒,應由監察院彈劾後移送職務法庭審理。\n 司法院認法官有應受懲戒之情事時,除依法官評鑑之規定辦理外,得逕行移送監察院審查。\n 司法院依前項規定逕行移送監察院審查前,應予被付懲戒法官陳述意見之機會,並經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110614-三讀","說明":"","_id":"0104565-20110614-三讀-20110614-第五十一條"},{"法律代碼":"0104565","法律版本代碼":"20190628-三讀","法條代碼":"20110614-第五十一條","順序":56,"條號":"第五十一條","母層級":"第七章 職務法庭","日期":20190628,"動作":"修正","內容":"法官之懲戒,除第四十條之情形外,應由監察院彈劾後移送職務法庭審理。\n 司法院認法官有應受懲戒之情事時,除依法官評鑑之規定辦理外,得逕行移送監察院審查。\n 司法院依前項規定逕行移送監察院審查前,應予被付懲戒法官陳述意見之機會,並經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之。","前法版本":"20110614-三讀","此法版本":"20190628-三讀","說明":"一、為提升法官懲戒之效率,並配合第三十九條之修正,法官懲戒應採取「雙軌制」,除可依照現制由監察院彈劾後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外,亦得由司法院逕依法官評鑑委員會決議,移送職務法庭審理,爰修正第一項文字。\n 二、第二項未修正;第三項酌予修正文字。","_id":"0104565-20190628-三讀-20110614-第五十一條","_prev_id":"0104565-20110614-三讀-20110614-第五十一條"},{"法律代碼":"0104565","法律版本代碼":"20200522-三讀","法條代碼":"20110614-第五十一條","順序":56,"條號":"第五十一條","母層級":"第七章 職務法庭","日期":20200522,"動作":"未變更","內容":"法官之懲戒,除第四十條之情形外,應由監察院彈劾後移送職務法庭審理。\n 司法院認法官有應受懲戒之情事時,除依法官評鑑之規定辦理外,得逕行移送監察院審查。\n 司法院依前項規定逕行移送監察院審查前,應予被付懲戒法官陳述意見之機會,並經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之。","前法版本":"20110614-三讀","此法版本":"20190628-三讀","說明":"","_id":"0104565-20200522-三讀-20110614-第五十一條","_prev_id":"0104565-20110614-三讀-20110614-第五十一條"},{"法律代碼":"0104565","法律版本代碼":"20201230-三讀","法條代碼":"20110614-第五十一條","順序":56,"條號":"第五十一條","母層級":"第七章 職務法庭","日期":20201230,"動作":"未變更","內容":"法官之懲戒,除第四十條之情形外,應由監察院彈劾後移送職務法庭審理。\n 司法院認法官有應受懲戒之情事時,除依法官評鑑之規定辦理外,得逕行移送監察院審查。\n 司法院依前項規定逕行移送監察院審查前,應予被付懲戒法官陳述意見之機會,並經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之。","前法版本":"20110614-三讀","此法版本":"20190628-三讀","說明":"","_id":"0104565-20201230-三讀-20110614-第五十一條","_prev_id":"0104565-20110614-三讀-20110614-第五十一條"},{"法律代碼":"0104565","法律版本代碼":"20220531-三讀","法條代碼":"20110614-第五十一條","順序":56,"條號":"第五十一條","母層級":"第七章 職務法庭","日期":20220531,"動作":"未變更","內容":"法官之懲戒,除第四十條之情形外,應由監察院彈劾後移送職務法庭審理。\n 司法院認法官有應受懲戒之情事時,除依法官評鑑之規定辦理外,得逕行移送監察院審查。\n 司法院依前項規定逕行移送監察院審查前,應予被付懲戒法官陳述意見之機會,並經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之。","前法版本":"20110614-三讀","此法版本":"20190628-三讀","說明":"","_id":"0104565-20220531-三讀-20110614-第五十一條","_prev_id":"0104565-20110614-三讀-20110614-第五十一條"},{"法律代碼":"0104565","法律版本代碼":"20230411-三讀","法條代碼":"20110614-第五十一條","順序":56,"條號":"第五十一條","母層級":"第七章 職務法庭","日期":20230411,"動作":"未變更","內容":"法官之懲戒,除第四十條之情形外,應由監察院彈劾後移送職務法庭審理。\n 司法院認法官有應受懲戒之情事時,除依法官評鑑之規定辦理外,得逕行移送監察院審查。\n 司法院依前項規定逕行移送監察院審查前,應予被付懲戒法官陳述意見之機會,並經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之。","前法版本":"20110614-三讀","此法版本":"20190628-三讀","說明":"","_id":"0104565-20230411-三讀-20110614-第五十一條","_prev_id":"0104565-20110614-三讀-20110614-第五十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