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ry":{"bool":{"must":[{"term":{"法律代碼":"0107243"}},{"term":{"法條代碼":"20230516-第二條"}}],"filter":[]}},"page":1,"total":1,"total_page":1,"api_url":"\/api\/lawline?law_id=0107243&lawline_id=20230516-%E7%AC%AC%E4%BA%8C%E6%A2%9D","lawline":[{"法律代碼":"0107243","法律版本代碼":"20230516-三讀","法條代碼":"20230516-第二條","順序":1,"條號":"第二條","母層級":"","日期":20230516,"動作":"制定","內容":"本署掌理下列事項:\n 一、水利、自來水、溫泉管理之政策、法規研擬及執行。\n 二、水利、自來水、溫泉管理計畫之擬定及推動。\n 三、水利、自來水、溫泉管理事業之管理及其他行政管理。\n 四、水利、自來水、溫泉管理之科技發展、水文調查、試驗研究、國際合作及資訊管理。\n 五、水權管理、用水計畫審議與海淡水、再生水等多元水資源利用之技術研發及推動。\n 六、水資源調查規劃、開發利用、各標的用水調度;水庫安全維護與其蓄水範圍之保育、利用及管理。\n 七、水旱災之防護及應變。\n 八、水利產業發展及其他涉業務相關團體之指導。\n 九、水利工程技術、品質管理、檢(試)驗制度及其他工務管理。\n 十、其他有關水利事項。","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230516-三讀","說明":"","_id":"0107243-20230516-三讀-20230516-第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