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ry":{"bool":{"must":[{"term":{"法律代碼":"0107243"}},{"term":{"法條代碼":"20230516-第五條"}}],"filter":[]}},"page":1,"total":1,"total_page":1,"api_url":"\/api\/lawline?law_id=0107243&lawline_id=20230516-%E7%AC%AC%E4%BA%94%E6%A2%9D","lawline":[{"法律代碼":"0107243","法律版本代碼":"20230516-三讀","法條代碼":"20230516-第五條","順序":4,"條號":"第五條","母層級":"","日期":20230516,"動作":"制定","內容":"本署之次級機關及其業務如下:\n 一、各區水資源分署:執行轄區水資源規劃、經營管理、調度及水庫蓄水範圍之保育、治理與管理事項。\n 二、各河川分署:執行轄區防洪、排水與禦潮之規劃設計、治理及管理事項。\n 三、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執行臺北水源特定區土地建築管理、污水處理、水源保育治理及管理事項。\n 四、水利規劃分署:執行水利中長程、綱要計畫研究、重大專案與政策計畫之測量、調查、規劃及試驗事項。","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230516-三讀","說明":"","_id":"0107243-20230516-三讀-20230516-第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