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ry":{"bool":{"must":[{"term":{"法律代碼":"0107247"}},{"term":{"法條代碼":"20230516-第二條"}}],"filter":[]}},"page":1,"total":1,"total_page":1,"api_url":"\/api\/lawline?law_id=0107247&lawline_id=20230516-%E7%AC%AC%E4%BA%8C%E6%A2%9D","lawline":[{"法律代碼":"0107247","法律版本代碼":"20230516-三讀","法條代碼":"20230516-第二條","順序":1,"條號":"第二條","母層級":"","日期":20230516,"動作":"制定","內容":"本中心掌理下列事項:\n 一、地質調查、礦業、土石業相關政策、法規之研擬、執行、督導及管理。\n 二、全國基本地質、資源地質及地質災害調查與觀測之策劃、執行及督導。\n 三、地質調查應用於國土規劃、工程建設、資源開發、災害防治與環境保育之策劃、執行、推動及督導。\n 四、地質敏感區調查、公告與應用之策劃、執行、推動、協調及督導。\n 五、礦場安全、礦場災害預防之監督檢查、管理、調查與鑑定及事業用爆炸物之管理。\n 六、全國地質、礦產土石資料之蒐集管理、應用與推廣之策劃、執行及督導。\n 七、其他有關地質調查及礦產土石資源管理事項。","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230516-三讀","說明":"","_id":"0107247-20230516-三讀-20230516-第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