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ry":{"bool":{"must":[{"term":{"法律代碼":"0108125"}},{"term":{"法條代碼":"20100107-第十條"}}],"filter":[]}},"page":1,"total":3,"total_page":1,"api_url":"\/api\/lawline?law_id=0108125&lawline_id=20100107-%E7%AC%AC%E5%8D%81%E6%A2%9D","lawline":[{"法律代碼":"0108125","法律版本代碼":"20100107-三讀","法條代碼":"20100107-第十條","順序":9,"條號":"第十條","母層級":"第一章 總則","日期":20100107,"動作":"制定","內容":"政府應推廣文化創意有價之觀念,充分開發、運用文化創意資產,並落實於相關政策。\n 政府用於有形或無形之文化創意資產支出,經濟效用年限達二年以上者,應劃編為資本門經費預算。\n 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訂定各項獎勵或輔導措施,以協助公民營企業及文化創意事業,將創意成果及文化創意資產,轉化為實際之生產或運用。","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100107-三讀","說明":"","_id":"0108125-20100107-三讀-20100107-第十條"},{"法律代碼":"0108125","法律版本代碼":"20181225-三讀","法條代碼":"20100107-第十條","順序":9,"條號":"第十條","母層級":"第一章 總則","日期":20181225,"動作":"未變更","內容":"政府應推廣文化創意有價之觀念,充分開發、運用文化創意資產,並落實於相關政策。\n 政府用於有形或無形之文化創意資產支出,經濟效用年限達二年以上者,應劃編為資本門經費預算。\n 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訂定各項獎勵或輔導措施,以協助公民營企業及文化創意事業,將創意成果及文化創意資產,轉化為實際之生產或運用。","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100107-三讀","說明":"","_id":"0108125-20181225-三讀-20100107-第十條"},{"法律代碼":"0108125","法律版本代碼":"20230512-三讀","法條代碼":"20100107-第十條","順序":9,"條號":"第十條","母層級":"第一章 總則","日期":20230512,"動作":"未變更","內容":"政府應推廣文化創意有價之觀念,充分開發、運用文化創意資產,並落實於相關政策。\n 政府用於有形或無形之文化創意資產支出,經濟效用年限達二年以上者,應劃編為資本門經費預算。\n 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訂定各項獎勵或輔導措施,以協助公民營企業及文化創意事業,將創意成果及文化創意資產,轉化為實際之生產或運用。","前法版本":"","此法版本":"20100107-三讀","說明":"","_id":"0108125-20230512-三讀-20100107-第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