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處掌左列事項。 一、關於民政統計事項。 二、關於警政統計事項。 三、關於土地統計事項。 四、關於禮俗統計事項。 五、關於戶籍變動及人口出生、死亡等統計事項。 六、關於統計材料之編制及刊行事項。 七、關於內政統計人員之成績考覈事項。 八、關於其他內政統計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