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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組織法
19360703-第四條修法歷程
19360703-三讀 全文修正
內政部置左列各司處:
一、總務司。
二、民政司。
三、警政司。
四、地政司。
五、禮俗司。
六、統計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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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 law_id=0101011, lawline_id=19360703-第四條 法條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