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處掌左列事項。
一、關於民政統計事項。
二、關於警政統計事項。
三、關於土地統計事項。
四、關於禮俗統計事項。
五、關於戶籍變動及人口出生、死亡等統計事項。
六、關於統計材料之編製及刊行事項。
七、關於內政統計人員之成績考覈事項。
八、關於其他內政統計事項。
統計處掌左列事項。
一、關於戶口統計事項。
二、關於民政統計事項。
三、關於警政統計事項。
四、關於地政統計事項。
五、關於禮俗統計事項。
六、關於衛生統計事項。
七、關於禁煙統計事項。
八、關於國內外有關內政統計資料之搜集編譯事項。
九、關於內政統計人員之成績考核事項。
十、關於其他內政統計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