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查詢器
程式碼
介紹共筆
抖內贊助
搜尋法律
搜尋議案
內政部組織法
19471108-第十六條修法歷程
19471108-三讀 全文修正
內政部置秘書六人至八人,分掌部務會議機要文件稽催文書及長官交辦事項。
瀏覽版本全文
本頁使用 API
取得 law_id=0101011 法律資料:
取得 law_id=0101011, lawline_id=19471108-第十六條 法條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