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組織法

19730703-第十九條修法歷程

19730703-三讀 全文修正

內政部設會計處及統計處,置會計長一人,統計長一人,職位均列第十至第十二職等,依法律規定,辦理本部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會計處及統計處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法規定員額內派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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