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組織法

19960919-第十四條之一修法歷程

19960919-三讀 增訂

經濟部設經貿人員訓練所;其組織以法律定之。

說明
一、本條新增。
二、經濟部原依職權設立之「專業人員研究中心」與「經建行政人員訓練班」,調整改制成立「經貿人員訓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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