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組織法

20020104-第十二條之一修法歷程

20020104-三讀 增訂

經濟部設投資業務局;其組織以法律定之。

說明
一、本條新增。
二、配合「發展臺灣成為亞太營運中心計畫」並兼顧未來規劃台灣成為全球運籌中心之政策方向,促進貿易及投資自由化,調整投資行政體系,爰將投資業務處及投資審議委員會合併,設立「投資業務處」,以統一事權,強化投資服務功能,促進投資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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