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查詢器
程式碼
介紹共筆
抖內贊助
搜尋法律
搜尋議案
交通部組織法
19430626-第二十一條修法歷程
19430626-三讀 全文修正
交通部設人事處,置處長一人,簡任,依人事管理條例之規定,掌理人事管理事務。
人事處需用人員名額,由交通部就本法規定之薦任委任人員及雇員名額中與銓敘部會同決定之。
瀏覽版本全文
本頁使用 API
取得 law_id=0101020 法律資料:
取得 law_id=0101020, lawline_id=19430626-第二十一條 法條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