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組織法

19430626-第二十二條修法歷程

19430626-三讀 全文修正

交通部設會計長一人,統計主任一人,辦理歲計、會計、統計事項,受交通部部長之指揮監督,並依國民政府主計處組織法之規定,直接對主計處負責。
會計處及統計室需用佐理人員名額,由交通部及主計處就本法所定薦任、委任人員及雇員名額中,會同決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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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0129-三讀 修正

交通部設會計長一人,統計主任一人,辦理歲計、會計、統計事項。受交通部部長之指揮監督,並依國民政府主計處組織法之規定,直接對主計處負責。
會計處統計處需用佐理人員名額,由交通部及主計處就本法所定薦任、委任人員及雇員名額中,會同決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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