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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20071106-第一百零九條修法歷程
20071106-三讀 全文修正
意圖妨害或擾亂投票、開票而抑留、毀壞、隱匿、調換或奪取投票匭、選舉票、罷免票、選舉人名冊、投票報告表、開票報告表、開票統計或圈選工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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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 law_id=0101177 法律資料:
取得 law_id=0101177, lawline_id=20071106-第一百零九條 法條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