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20071106-第八十二條修法歷程

20071106-三讀 全文修正

第七十六條及前條所稱選舉人總數,以被罷免人當選時原選舉區之選舉人總數為準;所稱選舉人,其年齡及居住期間之計算,以罷免案提出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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