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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20230526-第一百零四條之一修法歷程
20230526-三讀 增訂
中央及地方政府各級機關首長或其代理人、受其指示之人違反第五十條規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經判刑確定者,其所屬機關得就所支之費用,予以追償;二人以上共同犯前項之罪者,應連帶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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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 law_id=0101177 法律資料:
取得 law_id=0101177, lawline_id=20230526-第一百零四條之一 法條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