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師法

19970311-第四十條修法歷程

19970311-三讀 制定

各級社會工作師公會之任務如下:
一、關於保障會員之權益。
二、關於規範會員之行為。
三、關於代表會員共同意志之表達。
四、關於社會工作師與服務對象間糾紛之調處。
五、關於社會工作資料之調查、統計、研究及發布。
六、關於社會工作師實務經驗之認定。
七、關於接受政府、機關、民間團體,委託辦理社會服務與研究。
八、關於各項社會運動之參與。
九、關於會員資料之建立及動態調查、登記。
十、關於社會工作在職訓練及講習之舉辦。
十一、關於國際社會工作組織之聯繫、交流與合作。
十二、關於推動社會工作發展之各項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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