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師法

20071219-第十七條修法歷程

20071219-三讀 全文修正

社會工作師之行為必須遵守社會工作倫理守則之規定。
前項倫理守則,由全國社會工作師公會聯合會訂定,提請會員 (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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