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師法

20230523-第十七條之一修法歷程

20230523-三讀 增訂

社會工作師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社會工作師公會或主管機關移付懲戒:
一、業務上重大或重複發生過失行為。
二、違反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
三、執行業務違反前條第一項倫理守則。
四、前三款以外業務上不正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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