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查詢器
程式碼
介紹共筆
抖內贊助
搜尋法律
搜尋議案
軍人撫卹條例
19670428-第十三條修法歷程
19670428-三讀 全文修正
軍人在空中、潛水、海上、空降或奉派深入敵後,因作戰或因公死亡者,除照前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給與一次卹金外,另按其危險程度增給卹金;其給與標準,由國防部定之。
瀏覽版本全文
本頁使用 API
取得 law_id=0101416 法律資料:
取得 law_id=0101416, lawline_id=19670428-第十三條 法條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