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科掌左列事項。 一、關於國家歲入預算及分配預算之登記事項。 二、關於國家歲入預算與實收數額之核計報告事項。 三、關於各機關自行收納保管款項之審定登記事項。 四、關於各機關及代理國庫銀行郵局收入報告之審核登記事項。 五、關於國庫收入之退還事項。 六、關於國庫收入總存款之核計登記報告事項。 七、關於國庫收入明細帳表之登記編製事項。 八、關於國庫收入總存款保管品之處理登記報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