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庫署組織條例

19420124-第十四條修法歷程

19420124-三讀 全文修正

國庫署設科長六人,薦任,科員八十人至一百二十人,助理員四十八人至六十人,委任,承長官之命,辦理各科事務,並得酌用雇員,辦理繕校及其他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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