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組織條例

19840420-第六條修法歷程

19840420-三讀 全文修正

本局置主任秘書一人,專門委員一人,組長三人,職位均列第八至第十二職等;室主任一人,秘書二人,科長七人,技正二人或三人,視察二人,專員七人至九人,職位均列第六至第九職等,其中技正一人得列第十或第十一職等;技士二人至四人,科員二十七人至三十五人,職位均列第三至第五職等,其中技士一人,科員十二人得列第六或第七職等;辦事員十四人至二十人,職位列第三或第四職等;書記三人至五人,職位列第一至第三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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