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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組織條例
19970321-第五條修法歷程
19970321-三讀 全文修正
本局置局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綜理局務;副局長一人或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襄理局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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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 law_id=0101503 法律資料:
取得 law_id=0101503, lawline_id=19970321-第五條 法條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