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查詢器
程式碼
介紹共筆
抖內贊助
搜尋法律
搜尋議案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組織條例
19970321-第四條修法歷程
19970321-三讀 全文修正
本局設秘書室,掌理文書、印信、出納、庶務、議事、編印、核稿、研究發展、管制考核及不屬於其他各組室事項。
瀏覽版本全文
本頁使用 API
取得 law_id=0101503 法律資料:
取得 law_id=0101503, lawline_id=19970321-第四條 法條資料: